合法性事关政权根基,是所有政党执政面临的首要问题。纵观中外政治发展实践,执政党合法性的取得、高低与维系,最根本的决定力量在于人民,最内在的密码在于民心。中国共产党把得民心、顺民意、厚民生、行民主,作为执政的根本价值理念和制度选择。中国政治发展实践证明,“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判断执政合法性的试金石,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最坚实的合法性基础。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以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而登上历史舞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而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取得了执政的合法地位,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和制度前提。中国共产党无产阶级政党本质的先进性、治国理政的有效性、执政目标的崇高性,代表人民利益,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成为执政合法性内在的、本质的证明。
然而,有人却机械地把西方学术话语中的“合法性”概念和“合法性理论”套用于中国,用各种玄妙繁杂的西式概念和指标体系,随意裁剪或片面解读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其实,与西方政治学中那些费解难懂的合法性概念或理论有所不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就讲两个字——民心。只有民心向背,才是执政党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集中的体现,是衡量一个社会政治认同的根本尺度,也是执政合法性的基本原理。
对于取得合法执政地位的政党而言,民心向背,首先体现为人民对执政党各项政策所抱有的态度和感情。政策是执政的生命,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是执政党提供政治供给最主要的方式,也是实施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根本途径。一项政策出台,对谁有利、对谁不利,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群众最清楚,百姓最明白。可以说,政策连着民心,民心是执政的晴雨表。政策跟着民心走,直把民心作党心,只有民心才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定心丸、压舱石。
民心向背,同样体现为人民对执政党执政理念、行为作风、价值取向所抱有的态度和感情。从这个意义上看,民心向背,也是衡量一个社会价值认同的综合指标。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如何执政,是执政党的性质和执政理念最本质的体现。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按照人民的意志(通过宪法和法律)执政,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刻也不脱离人民,人民就认同拥护。确立如此执政理念,坚守如此价值取向,倡导如此执政文化,人民就高兴拥护,就会民心所向,江山永固。人民是真正的铜墙铁壁,民心是坚韧的磐石蒲苇,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遵循的一条执政法则。
风清气正,则民德归厚,天下归心。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如此告诫即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话音刚落,“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之风就接踵而至,居功自傲者有之,腐化堕落者有之。誓言不当李自成的毛泽东和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挥泪斩马谡,严惩大贪污犯张子善、刘青山。消息传开,人心大快,中国共产党廉洁清正、法纪严明、法不容情和公正无私的形象,深深镌刻在人民的心里。殷鉴不远,来者可追。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广大干部群众对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反映强烈。联想到我国还有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各种浪费现象的严重存在令人十分痛心。浪费之风务必狠刹!”进而指出,一定要牢记“奢靡之始,危亡之渐”的古训,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这正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合法性基础认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中国共产党把民心作为最大政治,既是对历史上政治发展的经验总结,也是对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以人民为核心来探讨执政规律,是中国政治文明的重要传承。“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以民为本”“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等论断,都是强调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围绕民心向背反复阐明为政之精髓,揭示执政合法性之要义。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夫为政在顺民心。苟民之所欲者,与之;所恶者,去之。”“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如此等等,虽然表述不尽一致,但阐明的是同样的道理。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党要继续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就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坚持把民心作为最大政治,把民心作为执政合法性之基础,并非是难以把握的抽象概念,而是具有丰富内涵的具体存在,民意、民生、民主等概念是支撑民心的最基本要件。如果说民心向背是执政合法性的基本原理,那么民生改善就是维护执政合法性的第一要务。毛泽东曾如此说道:“如果我们不能使……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那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要失败”;邓小平更是强调,“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就是死路一条”。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习近平总书记仍然强调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并特别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民生为要,固然不错,但停留于此,还远远不够,显然还跳不出黄炎培先生所说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表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维护执政合法性基础的根本制度选择。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民心作为最大政治,作为执政合法性的基础,把顺民意、厚民生、行民主作为执政的指标和要件,使民意、民生、民主三者有机统一、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在政治实践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合法性理论。这种合法性具体体现为历史合法性、结构合法性、绩效合法性与目标合法性。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国家独立、人民解放、民族团结,在洗刷历史耻辱的进程中取得执政的历史合法性;以先进政党和合理制度安排,在结构合法性上实现了对中国以往制度和西方政党政治的双重超越;以超大国家治理、超常规发展的奇迹,在绩效合法性上实现了对西方现代化模式和现代化进程的双重超越;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展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战略选择,在执政的目标合法性上体现了人类最崇高的追求与梦想。实践表明,民心向背,并非不可测度的抽象概念,而是能够科学判定执政合法性的具有真正现实意义的政治尺度。民心向背,作为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合法性基础的科学总结,作为中国政治文明的一个伟大发现,对世界政治文明和政治学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刘世军,作者系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