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1月8日电 记者刘勇、毕玉才日前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省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印发,到2020年,将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在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科,在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治未病”门诊。
据介绍,按计划辽宁省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将达到0.55张,培育一批中医名院、名科、名医,中药名企、名药、名店,基本建立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原则上辽宁省每个市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每个县(市)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对已设立的公立中医类医疗机构不撤销、不合并、不改变中医医院性质。同时,辽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康复机构,鼓励康复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