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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05日 星期四

    大学校规无小事

    作者:朱昌俊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05日 02版)

        【新闻随笔】

     

        大学校园中形形色色的另类规定或要求,是当今社会的一类景观,最近又有新例出现。近日,有学生发文称,北京城市学院学生宿舍新出台一条措施,禁止学生裸睡,否则将给予处分。该校相关负责人说,此规定系宿管老师个人行为,已被废除。

     

        对此,有评论云,如今大学都管到学生的被窝里了。话虽调侃,却指出了类似奇葩校规背后的管理边界问题。宿管作为学校管理的一环,其管理者写在宿舍黑板上的话客观上已经构成了“职务行为”。

     

        禁止学生裸睡尚可说是宿管员的“率性”之为,而以统一、强制要求的形式出现的奇葩校规却不少见。诸如限水、限电、限出行的封闭化管理,禁止学生恋爱、牵手,禁止学生叫外卖,禁止学生网购等规定,一再在大学校园出现。无视大学生作为成年人所拥有的正常权利,是多数奇葩校规的共同“奇点”所在。

     

        有人说,有怎样的办学理念,就有怎样的大学校规。大学的奇葩校规,不只体现在规定本身的荒诞,更在于其展现了大学治理中所包含的矛盾与悖论。一些大学管理者一边感叹学生的创造力不足,一边把学生当“巨婴”来管理。再如,近年来流行的大学校长毕业致辞,仅从文字上看,很是让人动容,可这些文字与学校真实状况的距离不可谓不远。诸如此类,展现的都是大学办学理念与实践的疏离,缺乏内在的统一。

     

        笔者曾经旁听过一场某大学校庆活动的筹备会,校长在会上告诫在座的工作人员,不能只在举办校庆,想要校友捐款时才想到要“善待”校友,日常的学生管理就应该让在校生感受到学校的人性化。一个奇葩校规多,并让学生时常感受到困扰的学校,一定难以增加校友对学校的感情和价值认同。从长远看,这也是对大学精神共同体的一种消解与矮化。

     

        大学校规不是小事,一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和细节,映衬出大学真实的人文生态与制度生态。选择以什么样的校规来处理与学生的关系,呈现的是学校的治校和办学理念。一些高校治校乏术,管理方法带有浓重的官僚作风,人文关怀不足,催生出奇葩规定也就不足为奇了。

     

        大学生是最活跃的青年群体,如何对待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也展现了社会管理的包容度与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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