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张翼)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27日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体育产业总产出(也称总规模)为1.7万亿元,增加值为5494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8%。
从国家体育产业11个大类看,体育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业总产出和增加值最大,分别为11238.2亿元和2755.5亿元,占国家体育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65.7%和50.2%;体育服务业(除体育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外的其他9大类)总产出和增加值分别为5713.6亿元和2703.6亿元,占比分别为33.4%和49.2%。
据介绍,体育产业总产出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体育货物和服务的价值,反映常住单位从事体育生产活动的总规模;体育产业增加值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体育产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