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专家普遍分析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对策既有短期抑制泡沫的考虑,又有中长期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和优化大中小城市合理分布的安排,未来将从根本上促使房子回归居住属性。
短期:防泡沫也要防大起大落
“房地产定位在我们国家应该是居住。”在近日举办的2016中国城市百人论坛上,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认为,中央此次对于房地产的定位非常清楚。“房地产调控应该服务于防控资产性泡沫,而不是用房地产来稳增长或者保增长。既要遏制房地产的泡沫,又要防止大起大落。抓住机会,逐步熨平。”
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受政策影响很大,出现了所谓“政策市”的现象,但这并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鉴定中心主任冯长春表示,每次出政策都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影响,有正效应也有负效应,但客观上造成了市场的波动起伏。他说,调控政策应尽量避免房地产大幅波动,“过去我们的政策是‘一刀切’,现在是因城因地施策,这个方向是对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减少,分别比上月减少7个和8个;环比下降的城市个数增加,分别比上月增加4个和7个。
“在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调控政策作用下,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房价走势明显趋稳。”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分析认为。
中期:多种手段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政策手段遏制“炒”房有了效果,接下来就是要解决“住”的问题。在专家看来,后者则要避免过多的政策干预,需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让住房回归居住功能,手段应当是多方面的。金融手段方面,一方面要对首次进入购房市场的购房者予以一定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要对投机投资者适当加以控制;税收手段方面,要采取合理的税收政策,让投资住房的收益回归到一个合理理性的水平,从而遏制炒房行为,使得更多住房用于满足人们基本的居住需求;土地供应手段方面,为满足基本市民住房需求,政府要想办法控制住土地成本,提高住房的可支付性,避免因土地供应紧张而导致房价过快上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建议,在新阶段住房矛盾的情况下,我国需要构建多层次住房市场体系,既有新房也有存量房和租赁市场。与此同时,还要安排多样化、多层次的住房保障制度。
刘洪玉认为,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总的方向和目标应该有两个:一是有助于住房回归其居住功能的本质属性,适当抑制住房的投资品属性;二是为每一类人群都提供一个可以预期的获取住房的渠道,而且这些渠道应当是“可进入、可选择、可支付、可持续”的。
长期:以产城融合优化人口分布
据估算,2015年底,我国城镇已购和竣工住宅的空置率约在20%到25%之间,城镇地区空置住房约为6500到8800万套之间。
仇保兴指出,泡沫是在特大城市积累的,而三四线城市库存问题压力很大。楼市长期健康发展,关键是寻求解决三四线楼市库存之道。“而解决这些问题,则要考虑房地产以外的因素,因为其成因很复杂。”
在刘洪玉看来,解决三四线城市库存过高问题要从多方面入手:一是要有效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城市公共服务的水平,同时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和发展机会,吸引人去落户、定居;二是要在去库存的同时,从城市规划、土地供应等方面更科学合理地控制、引导;三是通过改革与农村土地等有关的体制机制,让农民在进城时有更殷实的“嫁妆”,从而使其拥有在城市体面生活的物质基础。
“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的发展;而三四线城市则要完善产业和基础设施,吸引人口流入。”仇保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