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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

    雾霾预警须减少随意性

    作者:周潜之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23日 11版)
    雾霾频频来袭,被称为“治霾神器”的“雾炮车”出现在不少城市的街头。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一事一议】

     

        据媒体报道,2016年11月30日夜间22时许,某市政府部门下发紧急通知,决定自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响应,中小学、幼儿园停课。而12月1日凌晨2时多,该市政府又临时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停课。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的11月15日,环保部向另一座城市通报称,该市有可能在未来3天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建议启动相应的应对措施。但该市始终“按兵不动”,一直拖到11月17日的中午,在环保部督查组的反复督促下,才发布黄色预警。

     

        对公众来说,无论是前一座城市的“朝三暮四”,还是后一座城市的“千呼万唤始出来”,这样的雾霾预警都是一种折腾。前者打乱了市民的正常生活,让人无所适从;后者则让人疏于防范——总之,都是缺乏便民思维的表现。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雾霾预报算是个新事物,我们的技术积累还不够,类似“未来3天”“持续3天”“6级严重污染”这样的判断,很难像风雨雷雹那样保证准确度。而且,雾霾更多属于人为灾害,不像气象条件那样客观固定,会随时因排污源头的改变而变化,这就更增加了预测的难度。因此,雾霾预警既会出现“有雾霾没能预报”,也会出现“预报了却没有来”的情况。正如气象专家所言,我国很多城市尚未具备关于雾霾的数值预报能力,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不足——这也是当前我国大多数地区雾霾预报的客观现实。

     

        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一方面,我们期待预报技术的完善,面对雾霾天气能够及时、准确地做好各方面的防护工作;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在发布信息时,既要客观面对“预报越近越准”的技术现状,也要考虑“公众经不起折腾”的生活现实,多从大趋势上作出判断,减少随意性。

     

        总之,在大气污染治理尚未得到根本好转的情况下,雾霾预警就成为最重的一道防护。也因此,在雾霾的预报和应对中,政府管理部门就要更多一些便民思维,更多一些防护和保障的作为,通过精准预报预警、区域联防联控等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尽量减少空气污染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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