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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

    天空是大地的镜子

    作者:贺震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23日 11版)
    从12月16日开始,北京遭遇今冬以来最严重的区域性空气重污染过程。图为戴着口罩骑行在晚高峰街道上的学生。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近年来,几乎一到冬季,京津冀及中东部地区就会频繁遭遇雾霾。空气之于人,须臾不可或缺。而且,相对于水体和土壤污染,空气污染显得更具“平等意识”——所有人都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因此,面对污浊的空气,人们只能“同呼吸,共命运”,谁都无处可逃。

     

    段子引人笑,反思需冷静

     

        “十面霾伏”的现状,让一些网友“段子手”一展幽默才华。有的成语新用,例如“厚德载雾,自强不吸”“霾头苦干,再创灰黄”;有的如此描述雾霾锁城的街头小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牵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的脸”;更有一篇《霾是故乡浓》的幽默博文在微信“朋友圈”疯传:“沉沉雾霾里,对面楼房如隔重幕。这时窗帘便显得多余。家中无论做什么,既开放又安全,这是无霾的城市体会不到的”……类似的段子可谓层出不穷,令人哭笑不得。

     

        由于雾霾屡屡成为占据网络和纸媒突出位置的主角,使得人们的环保知识快速普及。PM2.5(细颗粒物)、VOC(挥发性有机物)、NOX(氮氧化物)、O3(臭氧)……这些过去冷僻的环保专业术语,如今已开始被人们广泛熟知。

     

        不争的事实是,雾霾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给健康带来很大威胁,也使得经济发展带来的幸福感大打折扣。于是,调侃过后,人们开始反思:雾霾到底是什么?又是怎样产生的?该如何防治呢?有人说,雾霾是静稳天气这一不利气象条件造成的,属于气象灾害;有人说,外源污染是导致当地雾霾的重要原因,大气污染防治必须联防联控……显然,争辩对错之前,更需要冷静的思考。

     

        “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关于天与地的关系,古人似乎比今人更懂。雾霾在天上,根源在地上。在大自然中,天和地是孪生兄弟,人们在地上有什么样的活动,天空就会呈现什么样的颜色。

     

        所以,一方面,我们不要怪老天,不要轻易把雾霾归为气象灾害。早些时候也有静稳天气,但那时哪有今天的雾霾?说雾霾是气象灾害,就等于推脱了人的责任。

     

        另一方面,也不要总是强调外源污染。毕竟,“内源”“外源”是相对的——自己的“内源”被风吹出了边界,就成了别人的“外源”。如果各自都把辖区里的污染源管住了,又何来“外源”之说?联防联控又怎会如此急迫?

     

    老天要帮忙,人更要努力

     

        雾霾的成因确有气象的因素,但绝非决定性因素。决定性的因素,还是我们向大气中排放的污染物太多了。所以,要想呼吸到好空气,既要天帮忙,更得人努力。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样,雾霾也不是一天形成的。治理雾霾,伦敦和东京用了30年,洛杉矶用了60年。尽管我们有决心、有技术、有后发优势、有制度保障,治霾时间可能大大缩短,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三五年就大见成效。治理雾霾是一场持久战,任重而道远,需要久久为功。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产业结构还不够科学合理,生活方式还不够绿色环保。治霾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广泛参与,共同努力。

     

        当然,政府的努力不仅仅意味着洁身自好,自身不污染、不破坏环境就可以了,还意味着必须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下大力气转变发展方式,不追逐黑色GDP,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调整产业结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监管好企业。

     

        近几年,为了治理雾霾,各地政府纷纷采取措施。例如,针对产业结构偏重,煤炭消费总量与比重居高不下的问题,今年以来,江苏省政府推出了以《江苏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江苏省燃煤发电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非电行业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为内容的“1+2”政策体系,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宁可让GDP往下掉一点,也决不再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

     

        江苏省的强力“减煤”只是全国各地的一个缩影。如今,地方政府都采取了强有力的治霾措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一点有目共睹。

     

    不做旁观者,要做参与者

     

        作为排污主体,企业的责任不可否认,也不容推卸。近年来,我国在环保立法方面不断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执法者既可以对违法企业施以上不封顶的罚款,又可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既可以对涉事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强制措施,又可以通过查封扣押相关设施、设备制止企业排污行为继续;既可以要求违法企业赔偿生态环境损失,又可以启动刑事程序惩治违法者。

     

        环境违法成本的极大提高,彻底改变了以往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状态。要想做成“百年老店”,企业必须切实落实污染减排的主体责任,转变生产方式,坚持环境友好型生产,不赚污染的黑心钱。

     

        需要强调的是,在治霾攻坚战中,公众也不是旁观者,而应成为主力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想想,自己可以为雾霾治理做些什么。例如,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不再放纵自己对物质的过度追求与享受;纵使家有百万豪车,哪怕没被限行,每周也可以抽出一天来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不再抱怨自己的车辆被限行,要知道公众的利益远比一己私利更重要;居家过日子或在单位办公开会,别把空调温度调太高,弄得大冬天只穿一件衬衣……其实,很多事情看似微不足道,但对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来讲,却有着“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的功效。

     

        天空是大地的镜子,大地清明了,天空定会清朗。只要我们众志成城,全社会不懈努力,“十面霾伏”终将成为往事,蓝天白云、晴空丽日也不再是奢望。

     

        (作者单位:江苏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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