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透视】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期待之余,也有一些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心存疑惑,有人认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就是将传统政务服务照搬到互联网上,还是“新瓶装旧酒”;也有人认为是过度夸大了互联网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目标、内涵以及推进路径予以深入分析,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务实有序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既是公众对政府服务的美好愿景,也是政府对公众作出的庄重承诺。一些人质疑“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认为它缺乏清晰的内涵,远景美好、现实残酷,这种理解显然是片面的。李克强总理指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简除烦苛,禁察非法,使人民群众有更平等的机会和更大的创造空间”。“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进程,打破信息孤岛,畅通互联网环境下的服务渠道,能够提升政府服务理念、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打造“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化、均等化,从“给公众端菜”变为“由公众点菜”,从而为公众提供更个性化、更高效的服务。
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本思路是将政府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分为“前台”和“后台”两个部分。“前台”以面向公众的服务为中心构建,充分体现公众的需求,政府以“前台”统一形象面向社会,真正以“用户为核心”的互联网思维为公众服务;“后台”以数据共享为中心构建,建立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信息交汇和事项办理结果呈现交换机制,为“前台”服务质量提高提供保障。
笔者以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应着重把握好五个方面问题。
一是以政府权力清单为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是实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要举措,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规范权力清单制度,使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晾晒清单,理清政府权力事项的家底,让权力变成实实在在的条文,让老百姓看得见、看得懂,从而强化社会监督,防止公权滥用。
二是以优化服务流程为重点。优化服务流程是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的重要前提。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就是要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推出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打造现代政府。可见,简化审批流程是打造现代政府的首要条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审核环节、缩短承诺时限,实现审批再提速,进一步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沉疴旧疾。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建立并联审批工作长效机制,明确环节牵头部门、并联审批事项、审批时限、优化联合审批机制,建立网上审批平台,实行“一个窗口”受理。
三是以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为抓手。《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这一要求,就要加快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打通政府各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的渠道,将原本分散存储在不同部门、行业的公共数据陆续汇集到统一的公共数据中心。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注重数据、信息之间的关联,推动政府信息开放共享,打通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的“任督二脉”,进而实现电子政务从粗放式、低效能分散建设向集约化、高绩效协同发展模式转变,显著降低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成本。全面推进跨层级、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消除信息的“盲区”“孤岛”,使部门数据之间能够做到互通有无,最大限度地激发数据的使用价值,杜绝“你妈是你妈”等屡遭诟病的奇葩证明。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步”,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打通数据信息共享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以监察考核为保障。“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察,实行全程跟踪、预警和督办。首先重点围绕政务服务组织、政务服务效率与质量、网上办事广度与深化率、政务服务满意度和政务服务创新指标,强化对政府绩效、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监察考核,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网民评价、新闻媒体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机制,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监督网络。其次要强化检查考核机制,设定监察规则,发现时效异常、流程异常、内容异常、裁量异常、风险防控异常五种异常情况,自动“黄牌”预警、“红牌”报警。此外,建立巡查督查制度,每天对服务窗口不定时巡查,重点对工作人员遵章守纪、规范办件、服务态度等进行全方位督查。
在以上基础上,构建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跨部门、跨行业的“政务淘宝”,打通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中枢纽带,使之成为政府面向公众服务的统一平台,政府内部各部门数据在后台共享融合,公众在此“安家落户”,享受政府的高质量、高效率服务。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