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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3日 星期日

    村务公开别流于形式

    作者:向守俊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3日 01版)

        【光明谈】

     

        日前,笔者走访了多个村镇发现,有的村务内容半年未见更新,有的公示栏中责任人责任范围含混不清,有的在偌大的公示栏草草书就“领导小组”名单了事。

     

        村务公开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村支两委日常事项、重要决定等,当前通信技术发达,也可利用网络及时推送。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都应真公开、真透明,才能让群众真明白、真监督。村务公开不及时、“重点”内容不公开、“敏感”问题不涉及,流于形式、应付了事,是个别地方村务公开的“潜规则”,这成为影响干群关系的绊脚石。

     

        村务公开更彻底,才能避免为民服务堵在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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