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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3日 星期日

    叙利亚的语言政策

    作者:李宁 王辉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3日 07版)

        【外语传真·“一带一路”上的语言】

     

        叙利亚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历史上曾是许多文化、民族和宗教汇集与交融的地区。苏美尔人、亚述人、罗马人和阿拉伯人等近20个民族曾在这片土地繁衍生息或建国立业。叙利亚约88.7%的人口为阿拉伯人,最大的少数族群是库尔德人,约占总人口的6.3%,其他少数族群有亚美尼亚人、切尔克斯人、土库曼人和犹太人等,约占5%。悠久的历史和多样的民族赋予了叙利亚多元化的语言资源。

     

        叙利亚的语言政策主要经历了法国殖民时期和民族独立两个时期。在法国殖民时期,法语是叙利亚社会的主导语言,曾是叙利亚学校唯一开设的外语。1946年独立后,为了巩固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在去“法语化”的同时,叙利亚政府在各个领域大力推行“阿拉伯化”运动,旨在维护标准阿拉伯语的官方地位。为此,叙利亚政府颁布和实施了各种有关语言政策的法令和措施,力图实现以下两个语言规划目标:

     

        一是加强标准阿拉伯语的推广及其使用规范性。在公共领域公示语中维护标准阿拉伯语的优先地位,在国家各个部门的工作中提倡使用标准阿拉伯语,遏制方言泛滥。自20世纪50年代起,叙利亚政府颁发各种法令和规定禁止国有和私有商店、饭店和公司等使用外文名称。

     

        二是维护标准阿拉伯语在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坚持使用标准阿拉伯语为教学媒介语言,重视标准阿拉伯语在语言教育中的课程比重。叙利亚是最早在教育领域推行“阿拉伯化”运动的阿拉伯国家,即使在全球化浪潮和英语作为国际性与网络语言广泛传播的趋势下,叙利亚依然坚持将民族语言——阿拉伯语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的媒介语言。

     

        叙利亚主要的少数族群语言有库尔德语、阿拉姆语、切尔克斯语、亚美尼亚语和土库曼语等。“差别式”待遇是叙利亚政府在少数民族语言政策方面的一个价值取向,由于视库尔德民族为国家统一的威胁,独立后的叙利亚政府对库尔德语一直采取全面压制政策。相比之下,其他少数民族语言则享有一定的权利。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爆发的叙利亚内战为库尔德民族争取语言权利创造了良机,在国内局势迫使下,叙利亚政府取消了其对库尔德语半个多世纪的压制政策,库尔德语逐步恢复了语言权利。

     

        在外语教育方面,叙利亚非常重视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基础上制定语言政策,目前公立基础教育阶段已形成以英语为第一选择外语(一年级起开设)、法语和俄语并列为第二选择外语(七年级起开设)的外语课程模式。值得关注的是,俄语是2014年1月才由叙利亚教育部宣布设置的,这与俄叙之间传统友谊和特殊战略关系有很大关联。

     

        叙利亚2011年爆发了内战,这对国内语言政策变革和实施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作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阿拉伯学院、宁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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