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古论今】
笔者从帕米尔高原回来之后,对于立于水草丰美的塔什库尔干河谷东岸的高僧经行碑一直念念不忘。塔什库尔干人管这个地方叫“三立石”,分别为东行传法第一人安世高经行处、东晋高僧法显经行处和大唐高僧玄奘经行处。
玄奘,也许大众对于他在世界文化交流史上的重要地位还知之甚少,但因为吴承恩的《西游记》,早已经成为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而对于安世高、法显我们似乎更加陌生,其实他们都算得上是著名的佛经翻译家,是比玄奘更早的旅行家和地理学家。
安世高,是安息国的王子,安息国,就是西方典籍中经常提到的帕提亚国。虽然身为一国的太子,世高却专心于佛教,对皇位并不感兴趣,父亲离去后他更是看淡了人间的荣华富贵,放弃了皇位正式出家,并开始游历西域诸国,学习各种语言,一边寻求佛法,一边传经布道。早在西汉之时,中国和安息国已有使节来往,安世高来华之时,佛教传入中国已有百年左右,但佛教经典的翻译才刚刚开始,许多名词都很难找到相对应的汉语,安世高精通中文,是对佛经进行翻译的最佳人选。《高僧传》中评论他的译文用了“义理明析,文字允正,辩而不华,质而不野”,这是相当高的评价了。现在我们看到早期佛经中的不少佛教名词并不是印度词汇,而是伊朗语词汇,就和安世高有关。
而法显则是最值得浓墨重彩书写的一位高僧。他的一生定格在公元334年至420年之间,那时中国的朝代是东晋。399年,法显“慨叹律藏残缺,誓志寻求”,率领一行人马从长安出发,经河西走廊、敦煌以西的沙漠到新疆的焉耆,向西南穿过今天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越葱岭也就是今天的帕米尔高原,进入印度河河谷,经过今天的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东入恒河流域,到达天竺,之后又横穿了尼泊尔南部至东天竺,在摩揭陀国首都巴特那留住3年,潜心学习梵书佛律,并收集了大批梵文经典,前后历时14年,最后从海上回到中国的青岛。之后在当时的首都建康(今南京)译出《摩诃僧祗律》40卷。他还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佛国记》,对所经中亚、印度、南洋约30国的地理、交通、宗教、文化、物产、风俗都有直观的论述,是中国和印度间陆、海交通的最早记述,也是中国古代关于中亚、印度、南洋的第一部完整的旅行记,在世界学术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
书中关于新疆的描述今天读来依然非常真实——“西度沙河,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四顾茫茫,莫测所之,唯视日以准东西,人骨以标行路耳……有顷,至葱岭。岭冬夏种雪,有恶龙吐毒风,雨沙砾。山路艰危,壁立千仞……”著名学者王邦维说,《佛国记》不仅是一部传记文学的杰作,而且是一部重要的历史文献,是研究当时西域和印度历史的极为重要的史料。
法显去印度时,正是印度史上的黄金时代笈多王朝,但笈多王朝缺乏系统的文献记载,目前只有依靠《佛国记》来补充。《佛国记》非常详尽地记述了印度的佛教古迹和僧侣生活,因而后来被佛教徒们作为佛学典籍著录引用。中国与印度、波斯等国的海上贸易,早在东汉时期已经开始,而史书上却没有关于海风和航船的具体记述。《佛国记》对信风和航船的详细描述和系统记载,成为中国最早的记录。
不久前,故宫博物院的“梵天东土并蒂莲华”中印佛教雕塑展吸引了许多观众。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这次从印度挑选的文物,大多是公元400—700年印度笈多王朝鼎盛时期的艺术代表,主要来自当时中国三位著名的赴外求法高僧所到达的印度的佛教中心。这三位高僧中除了法显和玄奘,还有义净。
义净前往印度走的是海路。他于咸亨二年(671)经由海船行出广州,经过二十天左右,到达今天的苏门答腊,用了半年的时间学习语言,然后从马来半岛南端西北行半个月后到达东天竺,学习了一年的梵语,最终到达自己朝思暮想的那烂陀寺,潜心学习经典并进行佛教经典的翻译。大约在公元685年乘船离开印度东归。义净参与了《华严经》之新译,一生译出50多部与戒律、唯识、密教等律部典籍,与鸠摩罗什、玄奘等并列为大译经家。他写的《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记述了从唐太宗贞观十五年起40余年间、57位僧人到南海和印度游历求法的事迹,也是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
在东晋法显的时代,佛教传入中国已经约有三百年的历史了。僧寺日益增多,僧尼数目与日俱增,从印度和西域来的高僧也多了起来。但这些传入的佛经难免互相矛盾,曲解不通处也颇多。一个外来的宗教,传入一个有着自己悠久文化传统的国家,当然也会造成许多的冲撞。以法显为代表的僧侣西行求法,意在到真正的佛教中心搜寻真正的经典,和真正的高僧名师求教。这种西行正是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吸纳的转变,因而更有意义。
而佛教的生根落地也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它首先需要佛教经典完成从口传到文字的转换,同时又催生了佛像艺术。有了佛经文本和佛像崇拜,才真正促成了佛教向世界各地的大传播,而佛教艺术的传播和在各区域的本土化才真正使得抽象的佛教走向了通俗化和大众化。此外,在佛教的传播中,还完成了不同文化、科学技术的交流融合。
所以说,除了玄奘,我们还需要记住安世高、法显和义净这些高僧,他们对于佛教以及西域文化在中国的传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