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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与中亚间的交往合作步入了新高度。我国提出了协作共赢、构筑命运共同体等新的地区治理理念,始终坚持深化与包括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在内的中亚邻国之间的友好合作机制,借助构筑利益共同体化解矛盾,增加互信,实现地区和平与稳定。
从提供国际公共产品视角看“中国—中亚”能源合作
中国—中亚地区能源合作近几年成果丰硕。自2014年9月起,从土库曼斯坦出发途径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通向我国的第四条管线D线已经开工,预计2020年完工验收,将能源需求依赖进口的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也纳入受益国范围,达成中亚向中国年均供应量超过850亿立方米的阶段目标。这标志着中国在中亚的能源设施开始承担该地区的区域公共产品作用,在满足本国需求同时也惠及了沿线国家。
吉尔吉斯斯坦是一个缺电国家,供电问题成为制约其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目前,由中国公司承建的“达特卡—克明”500千伏南北输变电工程已经顺利竣工,助益吉尔吉斯斯坦自主供电。比什凯克热电站厂改造项目正在实施,这是吉尔吉斯斯坦电能另一个重点项目,将解决比什凯克周边地区电力的供应问题。此外,中国企业在吉尔吉斯斯坦投资建设了炼油厂,提升了吉尔吉斯斯坦原油加工能力,项目所用设备几乎都来自中国。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中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脚步已经愈发自信。我国在中亚的投资既能满足我国自身的能源安全需求,还能平衡中亚各国的能源分布不均、技术困境、产能过剩等问题。随着中亚国家开放度的增强、国际交往的增多以及系统风险的增大,他们对国际公共产品种类、数量和质量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中国以能源为抓手在中亚推动资源互通互联的配置行动,其实质就是一种非排他性的、互利的区域带动理念,最终会形成一种网络化、机制化,充分平衡各方收益和区域公共收益的国际公共产品模式。
能源合作是中亚地区非传统安全宏观治理的重要构成
放眼2012年以来中东和北非的乱局,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经济衰退是政治失序与社会动荡的重要诱因;根治恐怖主义无法简单依靠制导炸弹、无人机或大规模军事打击来完成。中国始终认为:依靠恢复经济、确保民生和就业来重建政治秩序才是防治与根除恐怖主义的正途。中亚地区是欧亚大陆恐怖主义较为活跃地区,且一直危及域内和周边国家安全,根除该地区的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应当遵循宏观治理理念,例如努力提高费尔干纳盆地及其周边区域的民生保障水平,总体拉动中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就业等,这些才是维持社会秩序平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这就需要中国帮助其恢复经济、保障民生。中亚国家是产业结构较为单一的能源出口型国家,如今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过渡期。中国一方面以庞大的国内市场在传统化石能源领域承载其产品,另一方面向其输入能源设备与技术,帮助其摆脱单纯的原材料输出局面,未来还将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与其合作,治理中亚地区环境衰退问题。
李克强总理11月3日出席上海合作组织(SCO)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时,再次建议提升产能合作水平,列举了一系列涉及中亚各国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能源合作项目,例如中方承建的乌兹别克斯坦的电站和吉尔吉斯斯坦的炼油厂。实际上,产能互补和能源合作不仅是SCO机能扩大的解读,更表明SCO正在采用一种更为积极的宏观治理理念根除这一地区的不稳定因素。从这一角度来看,中国—中亚当前的能源合作不但能够维持地区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带动就业,还有望帮助消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滋生温床,意义十分重大。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所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