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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07日 星期一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让女职工维权不再难

    作者:本报记者 靳昊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07日 10版)

        【关注】

     

        不久前,刚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的李女士,收到了一份公司人事部发出的通知书,通知李女士劳动合同已到期终止。

     

        “我是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生子,目前仍处于哺乳期,劳动合同虽已到期,公司也不应该终止合同呀。”李女士有些委屈。在向公司“讨说法”无果后,李女士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了劳动仲裁。最终,她的请求得到了支持,公司也同意与她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偿其工资损失。

     

        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据统计,从今年初到8月底,仅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立案2806件,其中申请人为女职工的达1273件。

     

        “当前,涉及女职工权益类的案件占有相当比重,尤其是因违反对女性群体的特别保护规定而引发的案件,例如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没有足额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较多。”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司琳解释,很多企业没有告知女职工其享有哪些权利,而有些女职工对自己享有哪些劳动权利、哪些特殊利益等也不了解。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只要有企业愿意聘用,她们往往就容易忽视自己的权利。

     

        从“关爱女性,快速维权”的角度出发,今年9月,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了北京首个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我们希望充分发挥女性仲裁员温柔、心细、亲和力强的优势,用耐心、细心、诚心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杨学旺说。

     

        据了解,该审理庭着眼女职工群体的特点,专门审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争议;同时,负责审理女职工因要求支付生育津贴或者要求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引发的劳动争议等。

     

        与此同时,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调动院内资源,在软硬件配置、人员配备、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做了周密安排。

     

        杨学旺介绍,为了方便女职工快速立案,该院专门开通了绿色通道。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收立案材料当天,即完成立案审批,当日将案件直接转至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从双方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之日起到结案全程,适用快审快结程序,确保常规案件30天内结案,比走普通程序至少节省一半时间。此外,仲裁院还增设了法律援助项目,聘请律师免费为女职工打官司,改变其打官司带来的收益抵不过开支的现象,鼓励其依法维权。(本报记者 靳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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