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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06日 星期日

    “三种敬畏”: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有效路径

    作者:李廉水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06日 07版)

        【先锋论坛】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三种敬畏”体现了对领导干部基本要求,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对于净化党风政风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直面现实问题是前提

     

        “心存敬畏”,是为官之道,也是领导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敬”就是尊重,要恭敬有礼;“畏”就是害怕,要心存忧惧。邓小平同志说:“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总是好一些。”他所讲的“怕”,说到底就是敬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根主线,扭住“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这个根本问题,围绕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价值目标,着力打造一支“四铁”干部队伍,人心思进、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逐步形成,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领导干部群体中仍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当前,少数领导干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敬畏人民、不敬畏组织、不敬畏法纪的情况。部分干部对群众没有感情,做群众工作没有激情,看群众疾苦无动于衷。少数干部对组织缺乏忠诚,欺上瞒下,视党的政治规矩为无物;热衷于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漠视党纪国法,不严守为官底线,不严守法纪红线,对政策搞“选择性”执行,等等。上述问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制约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严守权力规矩为要义

     

        “三种敬畏”,科学回答了干部的权力从哪里来、由谁赋予、如何规范等基本问题。

     

        敬畏人民植根于人民赋予领导干部权力。近年来,经常听到个别领导干部的“雷人雷语”,实质上是没有搞清楚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从而把党性与人民性割裂开来。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菏泽时给市、县委书记们念了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他说,对联以浅显的语言揭示了官民关系。古代社会对官员权力和民众的关系就有了这样的认知,今天我们共产党人更要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敬畏组织植根于组织授予领导干部权力。中国共产党是忠实代表人民利益的先进的政治组织,党的各级组织是我们党的生命线,也是党的力量所在。领导干部是由组织培养的,手中的权力来自于组织的授予,必须利用自己岗位更好地履行人民公仆的义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敬畏法纪植根于法纪约束领导干部权力。“纪严于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做到“有权不任性”,增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努力成为国家公权力行使和建设法治国家的模范践行者。敬畏法纪,就要增强依纪依法办事的实践自觉性;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要自觉守住“两个底线”,时刻恪守廉洁自律准则要求的“道德高线”,坚持纪在法前,严格要求自己,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

     

    落实知行合一乃根本

     

        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不仅要注重提高思想认识,更要注重理论自觉向实践自觉的转化,坚持以“知”促“行”,做到知行合一。

     

        强化公仆意识,自觉坚持为民用权。“权为民所用”,是我们党执政为民宗旨的内在要求。公仆意识是中国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和政治品质,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伦理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始终牢记宗旨、牢记责任,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

     

        强化组织意识,坚持依靠制度管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先后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50多部。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顶层设计上又进一步扎紧了监督权力的制度之笼。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明显增强。

     

        强化底线意识,坚持依法依纪用权。治党纪在前,治国法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坚持纪在法前。作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乃其行为处事的底线,必须时刻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两条底线,做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榜样,把自律与他律有机统一起来。

     

        领导干部恪守“三种敬畏”,有利于养成崇德向善的道德人格、不忘本色的政治人格,彰显真理和人格的双重力量。

     

        (李廉水,作者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书记、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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