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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

    开平安车 走舒心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开展执法检查侧记

    作者:本报记者 殷泓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17日 10版)
    2016年2月5日,成都各大高速公路迎来春节出行高峰。为了保障出行安全,高速交警成自泸一大队的交警实行不间断巡查,在车祸发生后及时排险疏导。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热点追踪】 

     

        道路顺畅、秩序井然、出行平安,是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共同心愿。然而,时有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严重的城市拥堵、激增的超标电动车,让道路交通安全面临重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12年来,我国年均机动车递增1500万辆、驾驶人递增2000万人、公路通车里程递增11万公里。道路交通繁荣发展的同时,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大量存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以上。

     

        如何让人们的出行更加安全更加舒心?日前,记者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开展执法检查。围绕社会关注的“双超”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城市拥堵等焦点问题,执法检查组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征求意见建议。

     

    治理“双超”就是为了保护生命

     

        2013年9月15日,四川达州渠县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客车与一辆因严重超载导致制动效能降低的货车相撞,客车侧翻至河沟内,并被侧翻货车运载的河沙和鹅卵石掩埋,21人死亡,7人受伤。

     

        21条宝贵的生命,因为超载被夺走。数据显示,70%的货车事故由“两超”引起,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与“两超”直接相关。

     

        “治理‘双超’就是为了减少事故、保护生命。”执法检查过程中,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叶建昆反复说起这句话。

     

        道路交通中的超速、超员、超载超限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经过近年来持续不断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将超员、超速入刑后,超速、超员行为得到初步遏制,但货车超载超限现象依然普遍。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前期调研中了解到,严禁超载超限的综合治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在治理超载超限执法过程中,各自依据不同法律进行处罚,出现多头重复执法、处罚结果不一致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注意到,四川在治理“双超”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3年起,四川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抓住问题的关键,首先向高速公路的超载超限“开刀”,把监管前移到高速公路入口处,要求公安交警和交通路政、运政部门共同依托超载超限检测站,建立联合值勤、一站式查处工作机制。同时,实现人性化管理,对于没有超载超限的车辆实行过路费优惠政策,最高优惠幅度达30%。

     

        2015年,随着高速公路“双超”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该模式向普通公路和农村道路延伸。目前,四川的21个市州均建立了不同等级的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把住了超载超限源头关。如宜宾市,已建成固定超载超限检测站点11个,共投入公安、交警、运政248人,采取24小时轮班制,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超载超限治理体系。

     

        “3年来,四川全省没有发生一起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5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减少40%,货车‘双超’治理功不可没。”叶建昆说。

     

    “超标电动车”亟待规范管理

     

        在成都,每天早晚高峰时段,浩浩荡荡的电动自行车大军在车流中穿梭,蔚为壮观。“成都现有4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超标的不在少数。”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坦言。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具有轻便快捷经济的特点,增长迅猛,目前全国约有2亿辆电动自行车。这些电动自行车大多超出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标准,已经普遍“摩托化”,速度快、体量重、体积大,加之驾驶人无须培训考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部分企业非法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等违规车型;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拉动GDP考虑,对这种非法生产行为放任甚至支持。这是导致超标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泛滥的重要原因。”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也指出,近年来,很多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要,有选择地在某些项目上突破标准的要求,生产出越来越多个别指标超标但整车合格的“超标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宜宾市工商局通过对流通领域的监测,发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主要存在着超速和超重的问题。有些区县仍然存在非法改拼装电动三轮、两轮车的情况。2013年以来,宜宾工商局共检查汽车和摩托车(含电动车)经营户1123户(次),责令整改6户,查处销售非法改拼装电动车3家。

     

        在乐山,执法检查组注意到不少老年代步车在路上行驶,有的车上还安装了“洛A6891电”的号牌,看起来很正规。“这都是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老年代步车不能上路,但在不少地方,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任秦剑说。

     

        “包括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在内的各种电动车生产销售监管不到位,商家恶意宣传此类车辆无须上牌,无须考驾驶证,交警不会管,导致大量违规电动车被百姓购买并上道路行驶。这些车不仅数量多、速度快,而且经常不按信号灯、道路方向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执勤的民警想管,但真的管不过来。”一位基层交警无奈地说。

     

        “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问题,必须从生产的源头环节进行整治,不能所有问题都留到交管部门这最后一关,否则矛盾太集中,不仅交警管不过来,而且极易引发冲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路指出。

     

        黄明也呼吁,应当尽快推动解决超标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非法生产、销售问题,尽快制订、修订国家标准,严格严密源头生产销售、路面查处等环节监管制度和措施,全方位消除隐患风险。

     

    综合治理破解交通难题

     

        交通拥堵、行车难、停车难,不仅是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面临的难题,不少二三线城市也开始遇到这样的苦恼。

     

        过去,四川宜宾老城区一到早晚高峰时间,就变成车的海洋。几乎每一个路口都拥堵严重,几乎每一个路段都排成长龙。

     

        “道路越堵,司机越着急,小剐小蹭经常发生,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与行人抢道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廖方伦说。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宜宾的公安交警部门主动与交通部门合作,制定了市区交通管理方案,对部分车型、部分路段实行限时通行,对主城区推行循环交通组织模式,有效破解了城市交通拥堵难题,改善了道路通行能力。老城区早晚高峰由过去的各3小时缩减至早晚各1小时。路口路段交通干扰减少,城区平均车速大幅提高,群众出行时间减少,城市通行效率大幅提高。

     

        “解决交通拥堵、行车难,不能只盯着公安交警一个部门,必须打破各自为政的传统模式,加强协同合作,提升城市精细化、科学管理水平,四川的综合治理就是一个很好的模式。”秦剑说。

     

        为加强综合治理,四川省政府成立了省长任主任、3位副省长任副主任、20个厅(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道路疏通了,交通顺畅了,宜宾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中尝到了甜头。“建议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上升至法治层面。”宜宾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廖文彬说。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进一步推进政府领导下的综合治理。”袁刚也建议,将交通安全管理定位为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机动车生产、销售、维修、报废企业和公路经营单位等的交通安全责任,明确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和货物装载场站等货运源头管理部门的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本报记者 殷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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