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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09日 星期日

    社会综治创新的“江西实践”

    作者:本报记者 胡晓军 靳昊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09日 01版)

        【法治中国行】

     

        今年中秋节,王仪权、颜丽丽和他们的孩子,度过了一段特殊的“团圆”时光——他们在不同的地点,通过大屏幕见面通话。

     

        2011年,王仪权与妻子颜丽丽因共同犯罪入狱,本以为和孩子再见面至少要等出狱之后。令他俩没有想到的是,江西大规模建设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南昌市湾里区司法局帮他们一家申请了远程会见,使他俩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孩子的生活状况。这项名为“青果援关爱行动”的制度,由综治部门牵头,专门帮助服刑人员家中的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抱定改过自新、早日与家人团圆的念头,王仪权夫妇在狱中努力改造,已双双减刑一年。

     

        让服刑人员通过帮教改造和亲情的慰藉,重新燃起对生活的信心,江西司法部门创新了这样一条让服刑人员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的途径。2009年,江西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了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制度;2013年,又在全国第一个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远程帮教会见系统。“2015年,江西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1.47%,江西也成为全国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最低的省份。”江西省司法厅厅长沙闻麟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立足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综治创新的“江西实践”。

     

        2015年3月,奉新县女子余小青被前男友砍成重伤,案发后公安机关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案子破了,但余小青家人却到江西省公安厅上访,控告奉新县公安局干洲派出所不作为,因为案发前其家人已多次去派出所报警。经江西省公安厅调查,多次报警属实,但接处警信息系统中却找不到相关记录,派出所也仅有一份报警笔录。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了严肃处理。

     

        江西省公安厅由此着手针对警情录入不全、不准、不实这一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顽疾”,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大力推行“全警情录入”,出警速度、出警效率明明白白,案事件办理全程步步留痕,杜绝了过去有警不录、有案不立、立而不查等问题。“全警情录入”实施之后,大量警情数据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迅速得出数据分析结果,为案情研判和案件侦破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也为公安机关破案打开了全新的互联网思维。江西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华小明说:“今年上半年,江西省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了21.6%,公众安全感达96.49%,位居全国前列。”

     

        搭建人民法院、新闻媒体、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媒银平台”;创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生态检察”机制……一个个生动的创新实例,犹如一道道坚定的足迹,走出了江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平安大道。正是因为这些创新与探索,江西连续11年无特重大事故发生,连续12年获得全国综治考评优秀省的称号。

     

        (本报记者 胡晓军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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