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建言】
今年8月下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这是时隔17年后,中办、国办再次联合发文对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作出总体部署,为包括青年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指明了发展方向、原则、目标、框架和机制。
青年社会组织,顾名思义,就是“青年”+“社会组织”所形成的组织形态。青年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以青年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另一类是以青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青年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种新兴形态,是社会组织的主体性力量。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青年以组织化的方式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参与社会、服务社会。青年社会组织日益勃兴并发展迅猛,在服务青年需求、引领青年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青年社会组织培育的三大亮点
近年来,各地在创新青年社会组织培育机制方面创造了许多鲜活经验。主要有以下亮点:
重视分类培育。青年社会组织类型多样,主要以公益服务类和兴趣类为主。调研数据表明,公益服务类占青年社会组织总量的“半壁江山”,达48.5%,兴趣类达20.4%。不同类型的青年社会组织具有不同的特点、属性和发展趋向,建立分类培育机制显得尤为必要。各地主要有以下做法:根据青年社会组织的不同发展阶段给予不同程度、不同需求的支持。江西重点培育三类青年社会组织:已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但欠缺独立发展能力,需要通过培育孵化引导其健康运作、发挥作用的初创型社会组织;暂未达到注册条件,但群众需求多、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的萌芽型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资源广、实力强、发展较成熟且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根据青年社会组织本身的类型给予不同的培育定位和侧重点。广东以“好社会·亲青汇”为主题推进青年社会组织培育,重点发展两类青年社会组织:一类是承接共青团相关事务、具有社会服务功能的组织;另一类是基于青年兴趣爱好、体现青年自主性的组织。根据青年社会组织的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支持。新疆根据机构负责人能力、机构完善程度、活跃度、影响力、美誉度这5个指标,把青年社会组织划分为5个星级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重视资源整合。青年社会组织的有效、持续运行,不仅需要一定的人员结构,还需要充足的资源支撑。各地主要有以下做法: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发挥中介桥梁作用。天津通过建立PublicX公益空间搭建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双向沟通平台。政府通过公益空间进行政策宣传,青年社会组织通过入驻公益空间争取获得注册和优先购买政府服务项目的资格。同时,公益空间通过架设融资渠道,对接相关政府部门,帮助青年社会组织实现由“输血”到“造血”的可持续发展。建立资源供需平台,提供资源对接服务。广州共青团探索建立青年社会服务项目交易所。该交易所是专门基于志愿服务的线下常态化综合服务平台,有效盘活了社会资源存量和流动效率,畅通了青年社会服务需求方、供给方、支持方的常态化对接渠道。
构建良性互动的“伙伴”关系。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存续,既有赖于自身组织结构的平衡,也有赖于其与外部相关组织形态的良性互动。因此,不少地方积极搭建青年社会组织与共青团、政府、社会的“伙伴”关系。以项目为纽带构建“伙伴”关系。济南成立泉城公益组织联盟,通过开展“创业伙伴”项目,对处于初创期的青年社会组织进行引导、培育。以场地为依托构建“伙伴”关系。陕西共青团以青春驿站为依托,构建“青年阵地(社区服务点)+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社工+青年志愿者”的工作模式。
促进青年社会组织更好发展的政策建议
青年社会组织的发育成长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和重要标识。当前要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创设有效激励机制,让青年社会组织在参与青年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益服务方面多作贡献,增强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能力。
设立孵化基地。实践表明,对于初创期、处于发育阶段的社会组织,需要孵化孕育,不能揠苗助长、急于求成。从国际经验看,设立孵化基地是解决青年社会组织成长初期所面临问题的有效方法。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设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但专门针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却不多。今后应加大孵化力度,设立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园,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择有成长潜力的青年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支持其更快发展壮大。同时,鼓励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兴办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优化购买服务。资金不足是当前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最大障碍。当前应加大政府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在购买主体上,除了民政部门、团委、街道之外,还要倡导更多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使用政府购买服务这一政策工具。在购买范围上,不应仅面向慈善公益领域,诸如文化、娱乐、旅游、就业等有关领域都可以尝试政府购买。在购买范围方面,要更多面向弱势青年社会组织,为其在发展初创期及时“补血”、提供生存性保障支持。同时,探索设立青年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制度。通过评估制、测评制、竞标制形式,将专项资金的使用从扶持型投入逐步转向购买服务型投入,从直接的经费补贴转向以奖代拨。
提供场地支持。活动场地不够、不稳定是当前困扰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一大难题。首先,应依托互联网搭建面向青年社会组织的场地租赁信息平台,使场地的供方和需方都能够及时提供信息。其次,鼓励社区内的公共活动场地、社区活动中心向青年社会组织免费或优惠开放。再次,建议共青团系统开放青少年宫、青年中心等阵地提供给青年社会组织开展活动。
建立人才认证体系。目前青年社会组织领域的职业资质只有社会工作者一项,远远落后于其发展的需要。应建立系统性的、权威的、可查证的青年社会组织人才培训、认证体系,尝试设立青年工作师职业资格,培养熟悉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资金运作、项目策划等方面的专业性人才。
加大税收减免力度。目前青年社会组织的税收主要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两大部分。在所得税方面,青年社会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免税范围较窄,其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获得的收入仍需纳税25%。在增值税方面,在推进“营改增”以后,由于青年社会组织大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从整体上看税收负担有所下降。但从目前实际征收情况看,对作为受赠方的青年社会组织而言,由于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门槛高、审批严,很多无法获得减免税资格;作为捐赠方而言,由于青年社会组织为“小规模纳税人”,既无法提供捐赠税前减免票据也不能提供专用增值税票据,这就使得捐赠方也无法获得税收减免。建议财政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出台专门针对青年社会组织税收减免的政策文件,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向青年社会组织捐赠的积极性。
重点培育两类组织。当前,我国青年社会组织有相当大部分是互益性的(如“驴友”会、车友会),对加强青年群体的情感联结、满足特定的兴趣爱好等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互益性的青年社会组织受益对象有限,仅限于“俱乐部成员”,服务范围也有限。基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今后应着重培育社会服务类、社会治理类这两类青年社会组织。
最后,要因时制宜,对青年社会组织在不同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支持政策。对于发育期的青年社会组织,重点做好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筹备咨询、登记注册等方面的支持。对于成长期的青年社会组织,重点做好场地、资金、能力培训、项目筹划等方面的支持。对于成熟期的青年社会组织,应加大政府、群团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并鼓励其通过市场机制有效动员、汲取社会资源,全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社会公信力。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