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前身是创办于1940年的“士继公学”。多年来,学校秉承“明德笃行、自强日新”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求实创新”的“重理工精神”,推进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形成了理、工、文、管、经、法、医、艺等协调发展的多学科体系。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8个;设有本科专业61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获批建设重庆市高校首个“人才特区”、重庆市首批首席专家工作室、重庆市首批海智工作站,现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特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序号\单位\职务\职级\职数\
1\ 理学院\ 院长\ 正处\1\
2\ 外国语学院\ 院长\ 正处\1\
3\ 会计学院\ 院长\ 正处\1\
4\ 两江国际学院\ 中方联席院长\ 正处\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大学、研究机构教授或相当职称。熟悉本学科学术前沿,学术造诣深厚,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有较宽的国际视野,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或一流水平的能力。
2.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学院、研究所或实验室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考虑。
3.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4. 身体健康;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有特别学术影响力者年龄可放宽),非全职人员一般不超过60岁。
三、工作目标
1. 引进相关学科杰出人才,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水平教师队伍。
2. 推进学科建设,围绕特色优势学科组建高水平学术团队,提升学院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使学科学术水平有明显提高。
3. 促进国际交流,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国际学术组织、科研基地或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4. 建立国内先进的学院管理模式,促进学院跨越式发展。
四、相关待遇
1. 全职:受聘人员应全职在重庆理工大学工作,除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保待遇外,另将享受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
2. 非全职:首聘期限为3-4年,全年在重庆理工大学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学校将提供与受聘人员学术业绩、岗位职责相对应的优厚待遇,具体工作职责及待遇,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五、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及材料提供方式
应聘者请于2016年10月15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送交或通过邮政快递、电子邮件提交重庆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1. 《重庆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请在重庆理工大学(www.cqut.edu.cn)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 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
3. 近5年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复印件。
4. 受聘期间的工作设想和目标。
六、招聘程序
1. 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
2. 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3. 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4. 任前公示。
5. 签订聘任协议。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明德楼316室)
邮 编:400054
联 系 人:温静老师
联系电话:023-62563035 13508378103
E-mail:zzb@cq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