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追踪看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把督查问责当成推进改革举措落实的“牛鼻子”,积极探索和落实督查机制,确保改革落地生根,被评为全国综治工作优秀省份。
实施领导领衔制度
今年上半年,湖北实施年度重大改革项目省领导领衔制度。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亲自领衔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项目,着力引导湖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2015年全省22个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及17个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开展了100多次改革督查,有效解决了一批难点和堵点问题,确保26个重大改革项目扎实推进。
湖北省委领导先后30多次带队赴武汉东湖高新区,就中央及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调研,推动全国首家科技金融特区、全省首家政务服务局等一批改革举措快速落地见效。
坚持制度先行
湖北坚持制度先行,在全国率先颁布了促进深化改革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把重点和着力点放在改革推进上,率先把改革责任上升到法律层面。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王光萍说:“就是要通过立法建立改革考核导向机制,对那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的现象和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形成一种强大压力,倒逼、促进改革。”
追责监督动真格
两年来,湖北先后就企业投资审批难、科技成果转化难、群众“办证难”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推动省、市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迅速公布、企业投资项目联审平台的上线运行等。
去年,湖北省市两级就改革不力问题点名通报或约谈400多批次,对省商务厅、省国土厅等13家单位分别下达了《改革督查意见书》。今年5月,湖北省纠风办部署对公安、民政等8个政府部门及其系统开展“回头看”督查,进一步巩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成果,不断找问题、补短板、提能力。
(本报记者 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