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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25日 星期四

    “联姻”呼唤机制保障

    作者:李慧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25日 14版)

        【文创论衡】 

     

        日前,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结束,文化领域表现活跃,河南、河北、云南等省申报多个项目。以河南为例,目前河南PPP文化类项目有21个,总投资218.24亿元,涵盖文化场馆建设、古城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这表明,在国家支持PPP战略实施的背景下,我国PPP模式进入发展快车道,PPP与文化产业的结合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

     

        PPP,形式是联合投资,实质是合作共赢。PPP模式本身是将政府公共利益和企业经济利益绑定,同时融合政府信用优势与社会资本的市场化优势,将民营资本、优秀项目与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同心同行。

     

        激活二者优秀基因,需要创新思路和模式。一直以来,我国文化领域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面临着“不敢投”“不愿投”“没有能力投”等问题。如何找到新的突破口,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政府要放下“身段”,积极接纳民营资本进入。通过项目识别和论证,考察“该不该做”和“能不能做”,在此基础上让民营资本“敢于投”;通过投资周期的延长规避项目经营的短期风险,让民营资本“愿意投”;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让民营资本“有能力投”。

     

        推进PPP模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更需理性。文化产业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特征,因此文化类PPP项目更应加强效益评估,科学规范。

     

        特别要看到,当前PPP项目在落地中还面临一些瓶颈和风险。有关部门要在建机制、补短板、控风险上着力,确保发挥PPP改革的牵引作用,放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应。

     

        有人曾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形容为一场“联姻”,其核心是政府和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而这桩“婚姻”想要“幸福”需要解放思想,更需要机制保障。要建立完善的项目筛选机制、完备的合同机制、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科学的定价机制,为文化产业PPP项目运营保驾护航。

     

        文化产业PPP项目运作涉及政府和社会资本的经济效益,又涉及政府和公众的社会效益。既要避免公共服务价格高企引发公众不满情绪,又要保障社会资本的长期合理回报。如何把握好这个度,是政府要长期考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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