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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22日 星期一

    外卖网竞价排名不能没规矩

    作者:张立美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22日 10版)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光明说法】  

     

        打开美团、饿了么等热门外卖网络平台首页,当你为不知道吃什么惆怅时,可能你会直接在首页的“附近商家”中选择。你以为排名越靠前的就是外卖平台的优质商家、热门商家,殊不知,有些商家是通过竞价排名的方式,直接进入首页附近推荐商家的靠前名次。

     

        对于互联网领域的竞价排名机制,公众并不陌生。作为国内搜索引擎巨头的百度很早就推行竞价排名机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给一些用户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不管是百度搜索选择竞价排名机制,还是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采取竞价排名机制,毫无疑问,都是经济利益使然。这可以让外卖平台在收取商家服务费和正常的交易抽成之外,还能获得一笔不菲的优质广告位推介费,直接增加外卖平台的利润,这是互联网企业对竞价排名乐此不疲的根源所在。

     

        外卖平台等互联网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推行竞价排名机制,这本身也无可厚非,不必对竞价排名机制过度排斥。但是,外卖平台推行竞价排名机制不能没有规矩,不能不讲规矩,外卖平台竞价排名机制不该是法外之地,不能任性为之,必须依法按规实施,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服务的付费搜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竞价排名,已经明确被定性为商业广告,那么外卖平台竞价排名就该凸显出这一点。只要商家是花钱提升排名的,外卖平台就该明确标示出这是商业广告或商业推广,而不是自然搜索呈现出来的结果,让用户在选择时有所注意和区分,而不是让用户误把靠花钱排名靠前的商家当成有口碑、服务优质的商家,这是外卖平台竞价排名机制与百度搜索竞价排名机制应当坚守的最基本的底线原则。相反,外卖平台如果不区分竞价排名结果和自然搜索结果,不具有可识别性,给用户造成误导,实质上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竞价排名机制应予以重视的原因还在于外卖网络平台上被频频曝光的黑餐厅。饿了么在今年“3·15”被曝光存在“黑作坊”,然而被勒令下线的“黑作坊”改头换面,又转战其他平台。这些“黑作坊”通过竞价排名机制,占据搜索结果靠前位置,消费者很容易被误导。

     

        可见,外卖平台可以推行竞价排名,但必须明确标识出是商业广告,而非自然搜索呈现出的结果。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但从目前国内多款外卖平台竞价排名情况来看,显然没有加注明显的推广、广告等标识,用户根本不清楚是不是自然搜索的结果,给用户造成了误导,实质上已经涉嫌违法。因此,网信办、工商部门对于外卖平台的竞价排名机制应该立案调查,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就该依法处罚,并督促整改,不能任由外卖平台任性利用竞价排名机制误导消费者、坑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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