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传真·“一带一路”上的语言】
位于南亚山区内陆的尼泊尔,以印度教为国教,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和多文化的国家,被誉为“天然的语言实验室”。
尼泊尔有100多个少数民族、120多种语言,但仅有12种语言的使用人数超过总人口的1%。
尼泊尔丰富的语言资源,主要分布在四大语系——达罗毗荼语系、南亚语系、汉藏语系和印欧语系。作为国语和官方语言的尼泊尔语属于印欧语系,使用人口比例约为45%,在尼泊尔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尼泊尔语从一门通用语言发展为唯一的国家语言和官方语言,进而演变为一门主要的国家民族语言和唯一的官方语言,体现了该国语言政策的变迁。
20世纪以前,尼泊尔并未制定明确的语言政策,此时的尼泊尔语同该国其他语言一样,仅是一门通用语言。第一次清晰地制定语言政策始于1905年,尼泊尔语被定义为法律和政府的官方通用语言,所有文件只有使用尼泊尔语书写才具有法律效力。1950年后,政府为了促进民族融合和文化统一,修订宪法,赋予尼泊尔语唯一的国家语言和官方语言的地位,但与此同时,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被忽视。
随着社会的发展,尼泊尔政府认识到了多文化和多语言的重要性,于1990年再次修订宪法,规定所有尼泊尔人的母语均为尼泊尔国家语言,规定以梵文天城体字母书写的尼泊尔语为国家民族语言和官方语言。宪法还赋予了尼泊尔人以母语获得基本教育的权利,体现出对语言多样性的认可。尼泊尔教育部推行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政策。尼泊尔的学校教学在基础阶段1—3年级要求以母语教学,4年级以上开始逐渐引入第二语言尼泊尔语。
宪法赋予人民基本的语言权利,这大力推动了媒体行业,特别是出版业的发展。各民族用地方语言创建了各种期刊、报纸和杂志,在加德满都和其他主要城市销售。国有媒体也提供多语服务,比如,国家广播采用多种地方语言播报新闻,国家电视台也会用地方语言播放节目。
另外,尼泊尔国内也活跃着很多语言保护和发展组织,如尼泊尔国家语言政策建议委员会、尼泊尔国际语言暑期学院、国家土著民族发展基金会、尼泊尔语言学学会等,他们积极开展项目,调查语言现状以保护该国语言和文化多样性。
尽管仍有人批评尼泊尔政府缺乏对尼泊尔语之外其他语言的支持,但不可否认,尼泊尔现在的语言状况已经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作者单位: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宁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