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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29日 星期五

    遏制网络恶俗传播不能手软

    作者:陈方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29日 02版)

        【文化评析】 

     

        最近,网红沈某某在光大银行上海分行门前拍摄的一组大尺度照片在网络上疯传。人们原以为这是光大银行的营销或者炒作,如潮的质疑声涌向光大银行,抨击其策划低俗营销。对此,光大银行迅速发表声明作出回应,称“从未与沈某某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合作,相关照片均为当事人自行拍摄,与我行无任何关系,我行对相关虚假报道及恶意传播行为表示严厉谴责,同时保留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光大银行不幸“躺枪”,网红却以“炫底裤”的恶俗方式霸屏。网友们搜出了这位女网红的“黑历史”:她通过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不断发布大尺度照片,打造自己的“知名度”,甚至宣称自己要“进军资本市场”。这次“撩拨”光大银行,大概和她曾经炒作自己“受邀参加某基金公司路演”而获得“金融圈第一女神”的称号有关。

     

        一路无底线的炒作,却能尝遍甜头,这是当下一些网红的真实写照。网红为何能火?曾有知名网红如此辩解:“我是网络红人,我是社会大众捧出来的,是一个个网民顶帖顶出来的。”诚然,没有网民的力捧与推崇,网络不可能自行产生“红人”。当下网红有多红?有报道称,在网络直播行业,顶尖的网红月收入可达70万至80万元,几乎全是网友的“赠送”和“打赏”。网红甚至影响到一代人的择业取向,同样有报告称,作为跟随互联网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一代人,“95后”敢于尝试由互联网所催生的各种新鲜职业。在他们最向往的新兴职业排行榜中,绝大多数人选择了主播职业。

     

        我们不否认,当下有很多素质良好、形象健康的网红。作为一种经济现象,“网红经济”的存在并非不可容忍。但是一些网红为出名不惜挑战公序良俗、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恶劣低俗的炒作加上商业营销的合谋,知名网红往往在年轻网民中成了“成功”的象征。很多年轻人都朝着网红狂奔,丝毫不在乎到底有没有跑偏。

     

        网络提供了更加宽松自由的空间,每个人都应该珍重自己表达和交流的权利,甚至可以利用网络这种渠道打造自己的形象。但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以此次恶劣事件为例,可知“网红文化”已呈现严重病态。谈及网红,很多人在内心常常会和“三俗”画上等号。

     

        既然如此,网红为何还有如此大的市场和生存空间?美国作家保罗·福塞尔在《恶俗》一书中曾指出:“恶俗就是将本来糟糕的东西装扮成优雅、精致、富于品味,有价值和符合时尚。它过于造作、矫饰、突兀,不知羞耻和妄自尊大。它背叛所有人类历史中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智慧和直觉。”都知道恶俗有损格调,但恶俗有时候却可以成为“潮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技术应用复杂化,这种复杂为人们的“迟钝”创造了条件,以至于兜售“恶俗”让人见惯不惊。

     

        遏制网络恶俗传播,有赖于监管部门的监管,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还需要借助公共力量,努力营造有助于公众高品质、高格调健康生活的网络沃土。有品位、有格调的受众多起来,就可以有力抑制恶俗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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