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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0日 星期日

    治理“为官不为”应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作者:刘建武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0日 06版)

        【热点思考】

     

        当前,我们的干部队伍整体上积极上进、奋发作为、勇于开拓,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干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主动性受到影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出现了“为官不为”等现象。而要治理“为官不为”,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处理好遵规守纪与敢想敢干的关系。在从严治党和高压反腐态势下,少数干部观念错位,简单地把讲纪律守规矩的政治要求与开拓创新的责任担当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大干大错,小干小错,不干没错”,畏首畏尾、懒政庸政,不愿担当、不敢担责。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从思想深处摆正遵纪守法与开拓进取的关系,认识到二者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共产党人的敢做敢为和担当精神从来都不可能是以破坏法纪为前提,恰恰都是以法纪为准绳和保障。违规违纪的“胡作为”“乱作为”与通过先行先试破除过时的旧规矩旧框框旧制度的锐意改革,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两回事。把探索过程中因缺乏经验而出现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而违法乱纪的明知故犯严格区分开来,是十分必要的。但仅此不够,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干部头脑中存在的各种私心杂念,特别是根除那些为了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而牵肠挂肚的“小九九”。一个真正有情怀有追求有担当的共产党员,把遵规守纪与敢想敢干区分开来并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是真正树立起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情怀和信念。只有铲除私心杂念,才能从根本上破除把遵规守纪与敢想敢干简单对立起来的屏障。

     

        处理好能力不足“不会为”与逃避责任“不愿为”的关系。利欲熏心、逃避责任、缺乏动力、慵懒成性的干部毕竟是极少数,更多的人面临的是新形势下适应能力、专业素养、知识水平不足等问题。克服“本领恐慌”,应当从学习和实践两个方面用力。在学习方面,既要加强现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外交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又要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还要确立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方法。为此,要针对干部中存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思维僵化和观念落后等,进行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在实践方面,既要从书本和培训中吸取能量,又要在大胆实践中进行积累、提升和增长才干。为了更好地鼓励干部勇于实践和大胆探索,要从制度层面建立“容错、试错”的工作机制,形成宽容失误、鼓励探索的良好氛围,让真正敢闯敢拼的探索者没有后顾之忧。

     

        处理好严格管理干部与热情关心干部的关系。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的“严”,从来都不是缺乏情感的漠不关心,更不是简单生硬的冷酷无情,而是基于对干部健康成长和施展才华的深切关心、关怀和关爱。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从来都是统一的而不是矛盾的,两者缺一不可。当前,解决干部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的问题,既要在从严要求、从严考核、从严管理上下功夫,又要在真诚关心、热情鼓励、具体帮助上下功夫。尤其要关注干部的所思所想、所忧所虑、所作所为,解决干部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化解干部在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家庭上的压力和困惑,营造心情舒畅、意气风发的干事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处理好规范干部收入与保障干部待遇的关系。改进干部作风和推进廉洁从政,既要堵住“偏门”,又要打开“正门”。要坚决堵住“偏门”,使干部待遇规范透明,从制度上坚决杜绝任何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可能。同时,也要切实打开“正门”,建立并完善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保障干部合理待遇。领导干部的合理收入与非法获利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必须把干部的正当待遇与特权享受、合法收入与非法获利正确、科学地区分开来。“高薪养廉”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但如果干部的薪酬长期过低,则容易导致公务员队伍不稳定、不作为或滋生腐败。干部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人才,既有很高的素质要求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又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和社会交往,确保干部获得与其付出和贡献相适应的劳动收入和生活待遇,并建立和完善与现实发展相适应的待遇增长机制,十分必要。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形成让干部心无旁骛、后顾无忧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基础。

     

        处理好考核督查与优胜劣汰的关系。如何实现优上劣下、能上庸下的常态化,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的难点。改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要以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为根据,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处制度抓好,把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的具体表现作为干部进退奖惩和制定收入待遇的根本依据。要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廉洁不实在的干部,不论年龄大小、职级高低,要依据其现实表现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和处理。同时,还要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真正用起来。通过完善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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