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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19日 星期日

    专家认为

    党内监督应与国家监察有机融合

    作者:靳昊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19日 07版)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方面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另一方面要构建国家监察体系,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保证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日前,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举行的“推进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作出上述表示。

     

        经过三年来的不懈努力,“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深入探索权力监督制约制度,加强权力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监督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是党内监督的自然延续和拓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以及二者的有机融合都非常重要。在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组织结构的顶层设计,这决定了监督机构能否真正获得独立性,能否真正把权力关到监督的笼子里。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表示,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是反腐败工作策略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具体落实。随着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变化,反腐败不仅要消除既有存量,也要着力化解增量,消除腐败滋生的制度性因素。前期党内监督主要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纪律问题的事后监督,而构建国家监察体系的目标是从权力运行过程上防止腐败的发生,是更接近于治本的反腐败策略。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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