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
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把国民经济中各部门、各行业甚至每个自然人联结在一起,并对传统行业的经营服务模式进行变革,在原有领域构建出一种新的行业生态。而就金融领域而言,利用金融工具,挖掘互联网潜力,提高金融效率,创新金融服务,丰富金融生态,给金融消费者带来更多便利和福利,就是新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当前,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互联网与金融工具的结合,为普通大众消费者的经济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网络购物与信用支付打破了时空限制,降低了买卖成本,大大提高了消费的效率;在网络金融时代,多种移动支付工具极大地便利了消费者,普及率迅速提高,也大大节省了印钞造币等社会成本;而互联网平台公司通过网络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服务,自身业务得到快速发展,使得小金额、低成本、高流量的支付模式在金融市场异军突起,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品质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的不断推出,使得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传统金融行业面临巨大的挑战。银行的信用卡个人客户和大量商户正在向网络第三方支付行业流失,银行的低成本个人存款正在向高成本的互联网公司存款转移,大量的商业交易信息银行不再能够直接获取。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竞争中,传统银行业在主动适应市场、开展线上服务、市场反应速度诸多方面处于不利地位。
商业银行融入互联网时代新的金融生态中已然是大势所趋。虽然互联网公司掀起了渠道、数据和技术的革命,并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公司在开发综合化、专业性金融产品上有很大优势。事实上,传统金融机构在对金融产品的理解、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资本实力、商业信誉、客户关系等方面,都很难被互联网企业轻易取代。传统金融机构完全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在利用互联网先进工具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的同时,研发贴近客户需求、更加综合化、专业化、高收益的金融产品,在这场互联网的竞争中获得应有地位。
首先,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服务效率、贴近客户生活、改善客户体验,利用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平台为广大客户和商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其次,银行要及时分析市场需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要深入研究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充分挖掘互联网潜力,利用互联网工具将适合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嵌入到客户的网络生活中;通过整合多种金融、非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平衡风险与收益基础上为客户实现更大价值。此外,银行要加强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双赢和多赢。
尽管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取得了高速发展,但围绕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出现了一些非诚信交易、恶意欺诈、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可以说,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要立足长远,深入分析互联网金融行业规律,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增强市场信心,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持久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立法,制定适用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弥补相关领域的法规空白。比如用立法的方式规范P2P网络信贷经营者行为,明确P2P网贷经营者的准入门槛,确定其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并引入托管等第三方监督机制。二要进一步建立统一、协调、有效的监管体系。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应加强合作,共同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统一监管,针对金融监管的错位、真空或重叠采取相应措施,梳理明确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加强各监管机构的协调和沟通。三要加快建立适合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统一的网络技术标准,严防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漏洞,防御各类网络黑客、恶意软件的攻击和骚扰,确保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安全平稳运行。四要利用技术进步,改进监管方法,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建立实时动态监测体系,实现“互联网+监管”。要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领先行业实践经验,建立和完善数据分析和风险监测系统,实现对系统性风险的及时预测和防范。
(张军红,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