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06日 星期一

    在关键环节加载关键举措

    ——创新提案工作机制大有可为

    作者:黎均平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06日 11版)

        【灼见】 

        提案工作位居人民政协经常性工作之首。创新提案工作机制,对于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凸显和发挥提案工作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推动政协履职和全局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近年来,四川省邻水县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加入比选立案、集中交办、提办互动、媒体介入、跟踪问效、社会公示等关键举措,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机制,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在实践实证的基础上,有必要作理性分析和深化拓展。

     

        比选立案。在立案环节,重点围绕“严格立案标准,增加集体提案比重,提高提案质量”的核心要求展开,进行立案评估,好中选优,使立案更精准、更科学、更具操作性。邻水县政协2015年收到提案158件,经审查立案149件,立案率为94.3%;2016年收到提案183件,经审查立案165件,立案率为90.2%,呈现总量上升、质量上升而立案率下降的“两升一降”趋势。在比选中,社会关注度、作用影响度、操作可行度是三条核心标准,对社会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先立案,对地方协调发展、社会和谐进步推动作用大的重点立案,对易解决、能解决的及时快速立案。

     

        集中交办。邻水县连续三年召开提案交办会,高规格集中交办,由县委牵头总揽,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参加,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实行集中交办,列出任务、责任、时限、效果、流程等五张清单,形成文件,具体安排落实。在会前精心准备,由县政府办会同县政协提案委认真研究每份提案,精准分类,精准确定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限,明确办理效果。在交办会上,如无特殊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坚持出席,对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提要求、讲纪律。每年从立案的提案中选择大事、要事、难事10至20件作为重点提案,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办理,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分别联系2至5件重点提案,随时掌握进度、效果和出现的新情况,避免“一交了之”。

     

        提办互动。提案者与承办者是互助合作关系,贯彻“提办互动”理念,提案者全程参与,变“我提你办、你办我看”为“我提我们办、我提我们干”,多方能形成合力。坚持办前见面,承办者在提案办理前,邀请提案者参加提案办前座谈会,深入了解所提提案的真实想法以及想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同时让提案者全面了解提案所涉及工作的真实情况和发展预期,提办充分沟通互动。坚持办中会商,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者邀请提案者就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在让提案者知晓提案办理程序、步骤及成效的基础上,深入听取意见建议,达成共识。坚持办后面复,提案办结后,承办者邀请提案者参观提案所涉项目现场,或再次召开座谈会,让提案者查阅相关软件资料,当场递交办结复函,请提案者签字确认。

     

        媒体介入。通过媒体,借助社会力量,把监督范围和工作成果扩大,形成社会共识,广泛推动提案办理,强力推动中心工作。在召开县两会时,邀请媒体就政协委员的关注点进行跟踪,对最终被确定立案的提案给予广泛报道,积极为提案办理造势。在提案特别是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邀请媒体全程参与、时时关注,助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提案办理结束后,相关媒体及时跟进,提升提案办理的公众知晓率,增进提案者的认同感和成就感,同时还反向促进承办者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增强。

     

        跟踪问效。在提案审查立案会议后,县政协主席会议及时研究确定重点提案,将重点提案督办工作责任细化,每位副主席领衔督办不少于2件重点提案、每个委员活动小组至少2名委员参与1件以上重点提案督办,提案委员会全程负责重点提案督办各项工作。提案委主动与承办单位协商,对每件提案起草具体的督办工作方案,明确各项督办工作职责。在提案督办座谈会上,督办组对提案承办单位在领导重视、沟通协调、办理落实情况、规范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重点提案开展“双向评议”工作,由提案者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评价,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同步评价。开展提案督办工作“回头看”,防止出现“办完就完”现象。督办工作结束后,继续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提案者的沟通联系,了解其对督办工作的总体评价,征求其对改进督办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实施“提案办理再答复”制度。

     

        社会公示。面向社会公示,是对提案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检验。将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通过网站等媒体和其他渠道向社会公示,可以促进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合力推动的新格局。对所有提案一经立案,即将提案内容、提案人、承办单位、办理时限、预设效果等向社会公示,扩大知晓面。对办理过程公示,提案承办者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进展步骤、初步成效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使办理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对办理效果公示,将办理效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评估,并将群众反馈意见作为提案办理效能评价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四川省邻水县政协主席)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