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3日电(记者陈鹏)2016年,《刑法修正案(九)》有关组织考试作弊罪条款将首次适用于高考。6月3日,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要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切勿轻信各种团伙和个人“助考”的蛊惑以致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教育法》均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教育部表示,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高考中各类违规行为,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要坚决取消学籍。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