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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30日 星期一

    知识产权保护应直面网络时代

    作者:朱昌俊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30日 02版)

        【文化评析】 

     

        百度公司日前发布公告,宣布即日起百度贴吧将全面展开清查盗版侵权行动,分批次暂时关闭其文学目录下的全部贴吧,对其中的盗版侵权内容进行全面整顿和清查。

     

        百度文学吧的盗版侵权现象,已经持续多年。这次百度公司进行全面整顿和清查,算是一次力度最大的回应。尽管一夜之间将3000多个文学类贴吧全部关闭的做法有矫枉过正之嫌,但相较于“听之任之”,是一种进步。然而从更大范围来看,百度文学吧所存在的乱象,只是网络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一个缩影。在今年4月国家版权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中,有7起案件与网络知识产权有关。种种迹象表明,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战场”已经转移到网络,回避网络时代的传播特点来谈知识产权保护,就难免失焦。

     

        互联网在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非法复制、传播的成本,并且因为传播速度快、量大和网络的开放性,权利人的权益保护也面临更大的取证难度。这一背景下,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除了要提高对直接侵权者的惩戒力度,也有必要在法律层面明确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平台方的责任。过去,谈文学作品的知识产权,多侧重于传统的印刷、出版,然而网络的发展大大拓展了知识产权及侵权行为的形态与边界,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比如《著作权法》就被指仍处于前数字化时代,缺乏足够的现实针对性。因此,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首先要确保法律修订的与时俱进,包括各方责任的厘清,以及赔偿、维权制度的完善与优化。

     

        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另一种复杂性在于,当免费使用、共享传播成为一种习惯,那么加大对原创、专利的保护就不仅是针对具体的侵权者,更是与习惯了无偿信息和服务的网络用户的利益直接冲突。在现实中,一些人甚至会觉得知识产权保护太严与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构成冲突。但是,即便我们习惯了信息爆炸的分享经济模式,也不能放弃产权明晰的原则。文学作品更是如此,在信息时代,文字所占用的存储资源极其微小,传播起来又极其便利,但是创作作品耗费的精力却没有减少。就此而言,要强化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仅需要更加完备的监管,而且需要扭转互联网免费获取的观念。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比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观念的转变可能需要更长期的努力。

     

        保护知识产权,我们要直面网络时代的特点,让每一部作品都能获得价值上的体现,给予智力成果应有的尊重,保护创造创新的积极性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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