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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30日 星期一

    高票房电影不能免于批评

    作者:王易之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30日 02版)

        【文化评析】  

     

        近日,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理事黄式宪在2016中国电影发展论坛上,炮轰《捉妖记》《美人鱼》两部高票房影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指出中国电影自《可可西里》以来的12年一直处于倒退水平,并对前段时间制片人方励下跪求为《百鸟朝凤》增加排片的做法提出批评,得到一些与会者的认可。

     

        批评高票房电影是有风险的,因为这与许多观众的审美趣味直接对立,而拂逆大众审美极容易激发非理性情绪。近些年来,多少艺术领域的讨论最后沦为社交媒体上粉丝互骂的一地鸡毛。但是,对于电影,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高票房可以说是对《捉妖记》《美人鱼》市场地位的认可,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取得免于批评的“特权”。

     

        从电影的本体性批评来说,《捉妖记》和《美人鱼》都有着不小的艺术探讨空间,也都有可取之处。但因为票房高耸,对它们的直观批评更有一丝“悲壮”意味,犹如单枪匹马与庞然大物对峙。而且,当前对电影票房的迷恋已经超出商业考量,似乎成了在评论界取得“合法性”的工具。

     

        针对这种现象,我们亟须破除“票房正义”的评价标准。高票房的电影承受得起多大荣耀,也该经得起多少批评,甚至有“义务”接受更多审视。因为高票房的现象级电影受众广、影响力大,往往具有界标的意义,对它们的批评更有助于重塑行业整体生态。

     

        从电影行业来说,尤其是在国内电影屡屡传出票房造假丑闻的当下,我们更应当捍卫批评的权利。偷票房、自掏腰包购买票房、多方合力延长档期,甚至电影《叶问3》把票房变成金融套利的工具,眼花缭乱的运作手段令人瞠目。面对电影行业出现的这些乱象,倘若把票房置于评价体系里过高的位置,本该保持独立性的电影批评变成了附和票房的叫好,不是显得盲目而媚俗吗?

     

        电影是大众艺术,既有商业属性,也有艺术属性,而艺术永远有讨论的空间。2015年中国电影票房超过440亿元,大量资本进入使得电影行业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亮点。但是,资本的本性是逐利,有时甚至会扭曲电影的艺术本位,这就更需要批评界保持清醒,面对商业大潮而不失声。否则,当资本的热度退去,留给观众的可能就是中国电影抽空之后的浮华与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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