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7日电(记者陈海波)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6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决定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通知明确了各方职责,目的是确保捐献人体器官转运流程的通畅,将器官转运环节对器官移植患者质量安全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通知指出,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协调机制,设立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并明确各方职责。器官转运将分为一般流程及应急流程,转运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不同流程,实现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的快速通关与优先承运,提高转运效率,保障转运安全,减少因运输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费。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服务和慈善活动,提供运输工具运送人体捐献器官。
据介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国情的由中国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参与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初见成效。截至2016年5月5日,全国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7101例,捐献大器官19417个。我国年捐献数量已位居亚洲第1位、世界第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