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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05日 星期四

    “2015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获奖名单揭晓

    作者:光明网记者 丁玉冰 陈畅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05日 04版)

        本报北京5月4日电(光明网记者丁玉冰、陈畅)近日,由光明日报社、中央政法委宣教室、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指导,光明网主办的“2015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推荐活动结果正式揭晓,活动颁奖仪式暨研讨交流会日前在京举办,检法系统各10家单位获奖。

     

        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邹小龙,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副主任王玲,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林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传播局副局长孙凯,以及光明日报副总编辑陆先高,光明网总裁、总编辑杨谷出席活动并为获奖单位颁奖。

     

        “2015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推荐活动经过初选、网上公开投票、专家评选三个阶段最终评选出获奖单位。活动自启动以来,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网友的积极参与。3月24日光明网启动了自主研发的“光明云投”网上投票系统,为网友投票提供技术支撑,保障了98万网上投票用户的正常参与。4月,按照公众支持率和评委支持率的综合排名,最终从法院、检察院中评选出“2015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各十名。

     

        光明网组织的检法系统新媒体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了三年,逐渐形成品牌活动。光明日报副总编辑陆先高在回顾这三年的历程时表示,光明日报社、光明网一直在探讨、摸索如何充分发挥光明日报融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在融媒体的框架下,运用图、文、视频、H5技术等新媒体形式积极“发声”,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做好传播工作。

     

    获奖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检察院: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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