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超、邱玥)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15日在国新办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按照国务院常务会研究原则通过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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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下降
作者:本报记者 钟超 邱玥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17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