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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刹住“大树进城”之风

    作者:潘铎印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01日 11版)
    CFP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栽植小树苗绿化已不能满足城市绿化的需要;尤其是一些重点美化绿化工程,为了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有的决策者等不及让小树苗自然长成为参天大树,就不惜花大价钱把大树古树从异地移栽到城里——这一现象被形象地称为“大树进城”。

        笔者以为,提升城市绿化,靠“大树进城”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一些城市刮起的“大树进城”之风,既劳民伤财,又违背自然规律,威胁当地的生态系统平衡,破坏移出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因为,购买、运输、养护这些大树,不仅造成有限的绿化资金被大量浪费,而且异地栽种的低成活率给城市景观发展和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带来副作用;此外,大量的树木从森林、农村移走,也会破坏移出地生态系统,造成水土流失、洪涝灾害频发的隐患。

        部分城市决策者之所以热衷于“大树进城”,有相关法律不健全的原因,虽有禁令却缺乏严厉的问责惩戒措施;也有部门规划不力、监管不严的原因,让树木采伐乱象丛生;更有急功近利、坐享其成的政绩观在作怪。“大树进城”之风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城市决策者急功近利、心态浮躁、铺张浪费、生态环保意识薄弱的本质。如此政绩观,若不加纠正,难免会滋生腐败,催生黑色利益链,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要想刹住“大树进城”之风,城市决策者就需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当地的实际出发,严格按照自然规律办事,破除浮躁心态,摒弃急功近利的政绩观,不拍脑门决策,不建设“面子工程”。可考虑出台严禁“大树进城”的相关绿化规章,并健全相应的监管、问责、处罚制度,加强执行力度和问责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大树进城”开绿灯,

        城市美化绿化固然需要大树,但绝不能成为盲目追求“大树进城”的理由。应科学规划、生态优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通过生物技术加快树木生长,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城市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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