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他还强调,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工作目标,为新形势下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具体和深化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障。“四种形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是“从严”的具体和深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他还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无论是苗头性问题还是轻微违纪乃至重大违纪违法,都提出相应纪律要求,其核心就是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做到党内生活从严、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监督执纪从严,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严到份上、严到实里、严到细处,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具体诠释和制度细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实践证明,如果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更加从严从实、从早从细,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中间地带,不少党员干部就不至于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
“四种形态”立足于“常态”“大多数”,而不仅是“少数”,更不仅仅是惩治严重违纪违法的“极极少数”,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全覆盖,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避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现象,是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和深化。
深化纪检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实践“四种形态”是对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回归。早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我们党就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四种形态”要求运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宽严相济、区别情况、对症下药,给有问题的干部“回头是岸”的机会,既是治“已病”,更是治“未病”,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这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四种形态”是对纪律挺在前面的新深化,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举。“四种形态”设置层层防线,实现关口前移,体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避免干部从违规走向违纪、从违纪走向违法,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实现反腐败的良性循环,是纪检工作思想认识和实践的新飞跃。
实践“四种形态”是对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的新挑战新考验。对纪委工作而言,实践“四种形态”,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监督执纪要从原来的重点盯违法、盯少数转变为盯违纪、管全体,既要治“病树”、拔“烂树”,又要保护“森林”,这对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问题、提高纪律审查效率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深刻领悟“四种形态”对纪律检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全面理解、科学把握上下功夫。“四种形态”就是四道防线,各形态之间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形成了严密的监督执纪体系。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是实现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大多数”目标的基础,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少数”则是以实现“大多数”为前提,违法立案审查的“极极少数”是前三种形态层层防控、逐级递减下的理想目标,必须全面、准确、辩证地理解,而不能曲解为只能“极极少数”被立案审查,更不能误读为反腐开始转向、节奏开始放缓、处理开始放松。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遵循党章、深化“三转”上下功夫。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纪检职能定位,树立尊崇党章意识,更加突出维护党章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要深化“三转”,深刻领悟“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的理念和要求,坚决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纠正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从严执纪、分类处置上下功夫。要突出“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运用好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优势,深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整体状况,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经常用,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上下功夫。要把问责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坚决克服责任虚化空转现象。
实践“四种形态”,要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下功夫。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狠抓作风转变,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始终严于律己,不断提高实践“四种形态”的素质能力,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要求,以顽强毅力和不屈韧性,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引向深入,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龚堂华,作者单位: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