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8日电(记者温源、钟超)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收费水平。初步测算,各类商户每年合计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74亿元。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主要是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这次政策调整以推进市场化改革和降费减负为导向,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了费率水平。一是降低了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其中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二是降低了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统一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三是调整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封顶措施。发卡行服务费借记卡交易单笔收费不超过13元,贷记卡交易不实行单笔收费封顶控制;网络服务费单笔交易收费统一不超过6.5元。四是对部分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措施,对非营利性用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五是收单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
此次刷卡手续费政策调整,旨在降低商户经营成本,不涉及向持卡消费者收费。实施后,餐饮等行业商户贷记卡、借记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合计可分别降低53%~63%,百货等行业商户可降低23%~39%;超市等商户将通过实行优惠措施在改革过渡期内保持费率水平总体稳定。
据介绍,调整后的刷卡手续费政策将于2016年9月6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