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终于等到了它!”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环发委副主任董配永所指的,正是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多年来,董配永委员一直为推进慈善法立法鼓与呼。“我国慈善事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亟待法律引导和规范。草案提交审议,可谓恰逢其时。”
“感恩乃良知,行善是美德。”这是董配永委员的座右铭。20多年来,他积极投身慈善事业,为家乡修路打井,为灾区捐款捐物,资助职工孩子读书,为父母出生地两个村60岁以上老人按月发放养老钱……“慈善能让财富发挥更大的力量。只有与慈善同行,财富才更有价值。”董配永委员认为。
对于慈善活动,董配永委员总是热情高涨,但有时也会遭遇一些小“郁闷”。“一些慈善组织信息不公开,善款去向不明;企业捐款抵税的规则不够明确。此外,还存在一些真假不明的网络募捐。这很容易挫伤人们对慈善的积极性。”董配永委员说,“慈善法草案明确了慈善组织的设立及内部管理、信息公开等,对慈善募捐、捐赠、信托等作了界定,也规范了政府部门如何监管,严明了各方法律责任,让我们从事慈善事业更放心了。”
在董配永委员看来,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还需提升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水平。“社会上存在一种错误观点,认为慈善事业只是有钱人的事。事实上,慈善事业人人可为。”“草案对慈善行为的定义较为广泛,不仅包括捐赠财产,也包括提供服务,这种界定是比较科学的。慈善法通过以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宣传活动,引导大家消除偏见,增强共识。”
“慈善法不仅能调整社会关系,更能塑造一种积极美好的生活方式。乐善好施从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董配永委员心怀憧憬:慈善法将带给人们的,不仅有日益浓厚的慈善氛围、愈加净化的慈善环境,还有道德水准的不断提高和简约生活方式的复归。
“‘一饱之需,何必八珍九鼎?七尺之躯,安用千门万户?’古人尚且如此,何况我们呢?”董配永委员呼吁:爱心莫论大小,善举不分先后,每个人都应以俭养德、以俭为善,令社会充满温暖,“我想,这就是慈善法的使命”。
(本报记者 王琎 王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