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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临时限行措施与法律不抵触”

    ——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答问立法热点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殷泓 《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11日 03版)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有一条规定叫作‘临时限行’。根据实际情况,地方性法规可以作出一些限行的规定,很难说它是与法律相抵触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说。

     

        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人大立法工作”专场记者会,四位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环保立法、经济立法、司法体制改革立法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已启动

     

        为了治理空气污染,全国不少地方都出台了限制机动车通行的规定,有的还计划把限行时间和范围扩大。这些限行规定是否与国家法律相抵触?这是老百姓普遍的疑惑。

     

        郑淑娜表示,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有一条规定叫作“临时限行”。法律规定临时限行措施可以由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规定。据了解,北京、上海、天津均规定,根据天气污染情况可作出限行的相应措施。

     

        近年来发生的“镉大米”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土壤污染的关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经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介绍,大气、水和土壤是治污的三个主战场。“现在有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还缺少一部土壤污染防治法。从调查结果来看,我国的土壤环境总体上形势严峻,部分地方污染严重。向土壤污染全面宣战,土壤污染防治法不可或缺。”

     

        “目前我们委托环保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议稿,初步拟定今年年内在环资委内部进行两次初审,2017年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审议任务。”袁驷说。

     

    电子商务法已形成草案稿

     

        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动力。由此而来的假冒伪劣、欺诈侵权等问题,令社会各界反应强烈,制定电子商务法成为共同呼声。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记者会上表示,电子商务立法已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起草。这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对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责任、交易与服务安全、数据信息的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等内容都将进行了规范,目前已经形成草案稿,争取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小企业的发展牵动人心。乌日图透露,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负担重、技术研发能力弱以及维权难、公共服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将对现行法律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细化和补充。目前修订草案已经形成,正在征求意见,准备今年10月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言人傅莹首次披露,今年将制定民法总则,预期6月份提交审议。这意味着编纂民法典将迈出实质性步伐。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表示,编纂民法典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常委会审议所需时间也非常长。民法典编纂工作在我国几起几落,但不断向前发展。王胜明对这次编纂充满信心,相信不远的将来就会成功面世。

     

    修法与司法改革相衔接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有记者问,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关的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和法官法、检察官法将如何修改,并作好衔接?

     

        对此,王胜明表示,“两院”组织法和“两官”法的修改,与司法体制改革关系密切。司法体制改革当中的重大举措,像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推进司法责任制等,都是修法的重要内容。

     

        王胜明强调,“两院”组织法和“两官”法的修改,必须坚决贯彻中央精神,认真总结试点地区经验,体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修法应当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根据立法规划,“两院”组织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内司委牵头,“两官”法的修改分别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牵头。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工作,争取明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 本报记者 王逸吟 殷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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