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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16日 星期二

    河北阜平:

    60岁以上参合农民县内治病不再掏钱

    作者:本报记者 耿建扩 通讯员 刘洁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16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耿建扩 通讯员刘洁)“自今年3月1日起,60周岁以上参加新农合的村民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100%补偿。”2月15日,这一规定出现在河北省阜平县卫计委工作人员向龙泉关镇骆驼湾村村民发放的农村医保惠民政策明白纸上。

        为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该县近日出台《阜平县60岁以上参合人员县域内住院治疗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100%予以补偿实施细则》,60岁以上参合人员在县域内新农合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在按规定获得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市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补偿范围。也就是说,该县60岁以上参合人员县内治病所发生的合规费用不用农民自掏腰包了。

        同时,为防止过度医疗,该县同时列出了限价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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