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温源)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
意见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在河北、天津统筹布局养老、医疗产业,支持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鼓励保险机构全力服务京津冀区域便捷高效、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三地一体化的机动车保险电子保单机制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鼓励保险机构为京津冀产业升级转移提供资金支持和配套保险服务。积极争取将京津冀三省市共同纳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和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试点区域范围,探索搭建一体化的灾害救助机制,推动京津冀公共服务一体化。积极发展绿色保险、科技保险、森林保险等保险业务,支持京津冀生态建设率先突破。
意见指出,允许在京津冀保险公司打破经营区域限制,在三地保险监管机构备案后开展异地业务。全面建立京津冀三地保险理赔通赔通付制度,进一步方便三地保险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