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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03日 星期四

    黑龙江佳木斯前进区国税局

    以服务质量促税收

    作者:本报记者 张进中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03日 15版)

        本报讯(记者张进中)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国税局实行“首问负责制”,让纳税人少走了不少冤枉路,这仅仅是该局实施“岗责清单”,对内分清“责”“权”,对外提升服务质量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佳木斯市前进区国税局签订并公布实施“岗责清单”、强化税收执法督察,税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实现整体跃升。

     

        据介绍,“岗责清单”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责任清单”,二是“权力清单”。实施“岗责清单”之前,由于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项目较多,涉及多个科室部门,容易造成互相推诿,影响行政效率,加之个别税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给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提供了滋生的土壤。针对此情况,该局监察室依据法律法规,组织签订并公布实施了具体到每个税务工作人员的“岗责清单”。

     

        实施“岗责清单”之后,为防止“岗责清单”成为摆设,局纪检组依据工作要求,对照督察规程扎实开展了专项执法督察工作,及时查处纠正了执行“岗责清单”不严不实不规范的工作人员,共有7人被诫勉谈话,1名科室负责人被调整岗位。签订实施“岗责清单”一年来,前进区国税局纳税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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