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是党的建设和发展历史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实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深度融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规范和道德要求,为党的建设注入了强大正能量,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认识新意义
《准则》和《条例》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工作要求,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界定明确的行为空间。《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让纪律建设更加贴近从严治党的工作实际,破除了旧有的执纪观念,重塑起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格局,大大改变了现行纪检监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机制。
《准则》是一部规范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必须遵循的道德标准和伦理原则。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保持长期执政,其基础在于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完善,全面系统地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执政理念、执政使命以及对廉洁自律的本质要求,既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强大武器,也是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加强党性修养的法宝,具有正本清源的性质。《条例》的修订完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吸收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经验和成果,着力解决新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让问责、执纪、监督有了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和尺度。
掌握新内容
《准则》作为行为“高线”,具有鲜明的倡导性,告诉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应该做什么、应该追求什么,如何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条例》作为行为“底线”,具有强烈的惩治力,告诉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应该禁止做什么、必须摒弃什么,如何更好地实现自我约束和管理。
《准则》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传统作风、道德情操等四个层面,以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落脚点,以弘扬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为纽带,强调“四个必须”。在全体党员廉洁自律层面,《准则》围绕“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等四对关系,针对“先与后”问题,提出“四个坚持”要求。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层面,《准则》围绕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四个方面,提出公仆本色、根本利益、道德境界、良好家风等“四个自觉”要求。修订完善后的《准则》,将会像党在革命年代所提倡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那样成为“经典”。
《条例》的修订完善突出政党特色和党纪特点,既做“减法”,分则部分删除与国家法律相重合的内容,比如贪污受贿、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内容;又做“加法”,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制定具体条款,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条例》的修订完善充分体现纪法分开,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的根本,处于《条例》“六大纪律”的首要地位。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可以发现,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陷入腐败,其要害在于政治纪律松弛和政治规矩缺失。此次修订的一个亮点在于为政治纪律立标准和树规矩,对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以及“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进行处分。
落实新要求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将开启新的反腐工作阶段,预示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将进入一个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双轮驱动”的新阶段。
各级党组织要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实行党纪“签字背书”制度,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心上。要以贯彻落实这两项党内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这两项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追求高标准,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主动远离违纪红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遵循“三严三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庄德水,作者系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