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的主要源头华夏部落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年长者对农时的掌握、工具的使用等方面的经验积累,对于农业生产具有重要价值,所以我们很早就形成了尊老的社会风气,在家庭中则表现为幼辈对家长的孝顺。假如年长者丧失劳动力,人们不孝养长辈,必然导致长辈在年轻时就要自行考虑养老问题,也就不再关心抚育后代,社会的延续就会成为问题。“孝”观念无疑是这种具有养老育幼功能的家庭制度的主要支撑。
当然,孝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并非出于纯粹的功利,更主要的是人们的情感。“孝”的基础是基于自然性的血缘关系,人自幼受到父母的多年扶养而成长起来,自然就积累起对父母的一种无可替代和解除的原生性情感。所以在父母年迈失去劳动能力之时,绝大多数儿女都会承担起养老送终的责任。有人认为西方社会没有孝的观念,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在西方,人们注重自己的独立性,青年人不愿依赖父母生活,家长也不想拖累子女。可是一旦父母有需要时,子女仍会把照顾老人视为自己应尽的义务。在这方面与东方社会相比只有程度的区别,而无本质不同。所以,孝是人类普世的价值和道德。它的表现形式可以随时代和空间而变化,但作为人类必具的高级情感这点却是古今中外总体相同的。
从社会的角度讲,孝作为一种情感还具有超越家庭而普及全社会的意义。人是有情感的动物,情感包括亲情、爱情、友情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亲情,亲情中最主要的又是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百善孝为先”,作为家庭内部普遍存在的原生性关系的血缘情感,又是培养基本道德认识与道德情感的自然基础。如古语所道“忠臣出于孝子之门”。假如一个人没有特别原因而对父母不孝的话,基本上也不可能会有真正的爱情和友情,更不会有社会责任感。
孝是一种普世情感,但随时空的不同,所表现的形式会有区别变化。如用今天的价值标准去衡量传统孝道,必然在相当程度上难于理解甚至加以排斥,造成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虚无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