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随着供暖期的到来,呼吁“南方集中供暖”的话题再次成为热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随着南方极端天气增多和老百姓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各界对于“南方也要供暖”已达成共识,当前争论的焦点其实在于如何供暖。
我们首先要明确,社会话题语境下的“南方供暖”,应该是等同于“南方集中供暖”。不然,家家户户可以烧燃气、用电暖甚至烧木炭,“90%实现分户采暖”,各显神通就好,构不成公共讨论的必要。但如果我们现在说“南方集中供暖已成共识”,恐怕不仅武断,而且就此在政策上有所行动,肯定也是不合适的。
首先,是供热范围的问题。何为南方,何为北方?在地理上,我们以秦岭淮河划分南北,集中供暖政策也大抵以此为界。尽管也有一些争议,但多年沿袭已成规矩,建筑规划也以此为据。当前,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对供暖要求强烈,而贵州、广西、广东等省区却表现淡定,在冷热的交界地带,如何保证统一行动下的高效,是需要考量的问题。
其次,是计费方式的问题。现在的情况是,北方的集中供暖正在逐步实现“去福利化”,多使用多付钱正成为共识。对于供暖收费问题,北方公众的意见也逐渐分化,到底是按面积收供暖费好,还是按供热量收供暖费好,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分歧。好在大家对于集中供暖还是认识相同的,操作上还不是太难。但南方的情况更为复杂,管网建设成本巨大,有的选择自采暖,有的又选择不采暖。在这种情况下,计费方式再有所不同,集中采暖的规模效益必然很难形成。
再次,是供暖带来的负面影响。一到供暖季,北方居民虽然享受到了温暖,但也不得不面对恶劣的雾霾天。因此,一说起供暖,不少南方居民就开始担忧,供暖以后是否会给现在恶劣的空气质量“雪上加霜”。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在集中供暖的时候,如何说服那些“选择清新空气”的人乐意跟“享受暖气”的人一起面对雾霾?
我国的集中供暖政策和体系源于苏联,最初被定性为一种福利,收费远低于成本。而实施这项福利的原因,主要是出于“不能冻死人”这样一条基本的社会正义原则,是为了保证人的基本生存权。但现在南方的情况却与此不同,尽管有着“人民群众福利水平需要提高”的正当要求,但总体上看,仍是超乎生存权之上的“享受”。
在我国现有条件之下,“享受型福利”的增加,注定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当需要公众支付一定成本的时候,其实施与否,如何实现,就必须在市场逻辑之下达成共识。因此,对于南方城市是否采用集中供暖,政府部门需要做的,首先是提供渠道让公众表达和沟通需求,通过媒体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找到政策逐步改进的空间,切不可看到想象的“共识”就急切调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