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王逸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外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至今年9月20日的近三年时间,该院共审结因矛盾纠纷引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犯罪案件210余件,包括故意杀人111件、故意伤害93件、强奸5件等,其中46%是由琐事引发冲突导致。
北京二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崔杨告诉记者,统计分析表明,在这些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中,71%的犯罪人为初犯;57%的案件为突发、偶发型犯罪,46%由琐事引发冲突导致,近30%的案件发生在酒后。她认为,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大量产生,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与冲突也日益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的倾向。由于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很多社会矛盾长期无法解决,易引发重大犯罪案件。
崔杨建议,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社会福利机构应当统筹规划,形成合力,建立起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整套机制,对辖区内的家庭纠纷、感情纠纷、劳资纠纷等应密切关注,定期跟踪,提供解决途径。如果发现矛盾激化,应当及时进行劝导,指引当事人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