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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9日 星期一

    一篇写了9年的新闻

    作者: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总编室编委、高级记者 汤计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9日 06版)
    汤计(左)在内蒙古四子王旗牧民家里采访。

        对于呼格吉勒图的家人来说,2014年12月15日是个扬眉吐气的好日子。这天上午,内蒙古高院的法官到他们家庄严宣布:18年前以“流氓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无罪!

        这一刻,呼格的父母整整等了18年;这一刻,我,一个老记者也等了9年多!当时,我在心里默默地说:“孩子,你终于清白了,安息吧!”

        呼格的父亲李三仁和母亲尚爱云,都是呼和浩特毛纺厂的工人。他们有三个儿子,呼格是老二。1996年4月9日,呼格发现毛纺厂公厕里有一具女尸,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却被认定为“流氓杀人犯”,两个月后被执行死刑。那年,他刚满18周岁。

        呼格被执行死刑9年后,杀人犯赵志红被抓,他供认了十起杀人案,有一起发生在毛纺厂公厕里,而这起命案当初认定的凶手是呼格吉勒图。

        警方带着赵志红勘验作案现场时,邻居们告诉了呼格的父母。这让老两口埋在心底多年的疑问有了答案:看来,儿子真是含冤屈死的!为了替儿子讨个说法,他们四处奔走。其间,他们找到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就是那天,我与老两口开启了长达9年的申冤历程。

        2005年11月23日,我写出第一篇反映呼格冤案的内部报道,引起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关注,自治区政法委专门成立调查组,复查案件。

        几个月后,调查组认定,当年法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严重不足,是一起冤案。然而,这个党内监督结论进入法律程序后,在法院陷入了“拖字诀”。呼格立案再审无果,而赵志红的羁押期已到。

        法院开庭审理赵志红,参与旁听的干警们反应强烈。为了不使呼格冤案永久成谜,我写了第二篇内部报道。

        稿件发走没几天,赵志红给检察机关写了一份偿命申请书。干警担心这份申请书“遗失”或因其他原因到不了领导手里,专门复印了一份送给我。他说:“人命关天,得让领导知道啊!”就是带着这样的嘱托,我用党中央赋予新华社记者的话语权,向呼格冤案发起了一次又一次冲击……

        整整9年,我先后写了9篇内部与公开报道。这期间,我经历了许多,有很多领导关注呼格案,有很多办案人员默默地帮助我,也有人给我设下拦路石……追求真相有时是孤独的。

        2013年,我在体检中发现长了肿瘤。呼格的父母来看望我,他们非常担心我的身体,也担心呼格案不了了之,我鼓励他们,要相信党,相信政府,也请你们相信我对职业的忠诚!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1个多月后,蒙冤18年的呼格吉勒图,终于在党的阳光照耀下平反昭雪!

        作为一个记者,在追踪报道呼格案中,我亲身感受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

        呼格平反以后,李三仁老两口过上了正常人的退休生活。羊年春节,18年没贴过年画的李家,在客厅里贴了一张大大的年画。呼格的母亲说,没有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呼格的案子就翻不了,我每天一进家门,看见习主席,就高兴!(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总编室编委、高级记者 汤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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