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两岸公共文化服务研讨和交流的平台。建议设立两岸公共文化服务研讨平台,每年定期举办研讨会,并进行相关考察,平时则加强双方专业人士及机构之间的往来,资源交换、成果分享。
鼓励台湾文化性非营利组织在大陆发展及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成熟的现代化社会必然有蓬勃发展的非营利组织。台湾的非营利组织有丰富的经验和队伍,在大陆迈向小康的过程中,台湾非营利组织不应缺席。
加强两岸文化机构和馆所的志工发展实务交流,鼓励两岸青少年积极参与及互动。经过长期实践,台湾文化机构和馆所的志工群体充分展现了自我实践、自我管理与终身学习的精神,经验甚为可观。应鼓励两岸青少年积极参与相关服务工作及互动,以培育他们的“服务人生观”。
针对社区总体营造课题加强联系并分享经验。当前大陆正在推动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除了思考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等问题外,还应关注如何让“居民”安身立命等问题。对此,台湾社区总体营造的精神与模式应能作出贡献。
重视文化机构与馆所的受众研究工作。当前,许多机构与馆所在设计、提供文化产品与服务时还较多停留在“我给予什么”的阶段,而非“他们要什么”的模式,以致很难引起共鸣。机构与馆所必须下功夫研究受众的文化需求。
关注偏远地区与弱势群体的文化参与权利。公共文化服务要以人为本,对偏远地区及弱势群体如何亲近文化,应有长期和全盘的策略性考虑。除政府部门外,尤须引导社会部门及企业的参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