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期间,京津冀地区遭遇重度雾霾天气,焚烧秸秆制造的污染物被认为是罪魁祸首。环保部卫星遥感巡查监测数据显示,10月1日至6日,全国共监测到疑似秸秆焚烧火点376个,主要分布在河南、山东、安徽等地。
作为一种传统的农业生产活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公众对“焚烧秸秆会给空气带来污染”的认识并不到位。只是近些年,随着雾霾问题成为全民关注的痛点,秸秆焚烧开始成为众矢之的。
基于对环境保护的考虑,从国家各部委、省区市,到地市、县甚至乡镇,一到秸秆禁烧季,都会重申政策、发布通知,严禁农民焚烧秸秆。在一些地方,秸秆“禁烧令”执行不力,将直接问责基层干部。譬如,河南周口就规定“发现一把火,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安徽合肥则规定,对秸秆禁烧执行不力者将“一票否决”。如此看来,秸秆“禁烧令”可谓“威力”不小。
然而从今年国庆期间的监测数据来看,从严从重、初衷良善的秸秆“禁烧令”在执行过程中却沦为了形同虚设的“稻草人”。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年年禁烧年年烧”的怪象?
“禁烧令”屡禁不止,固然有监管乏力让不少农民“钻空子”的因素,但笔者认为,更关键的恐怕还是因为它偏离农民利益诉求,缺乏社会基础,没有接好“地气”。我们不妨来探究一下其中缘由:
其一,传统的刀耕火种在农村仍然有一定市场。对于农民来说,烧掉秸秆无疑是最省事、最便捷的处理方式。秸秆焚烧后,可以给土壤带来一定养料,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倘若回收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还田,不但费时费力费财,还有可能误了农时。
其二,因省柴节煤技术的推广,农村目前普遍使用新能源,这让秸秆的“用武之地”越来越少,以至于炊烟开始成为一种远去的“乡愁记忆”。无论是盘算“经济账本”,还是思考“生存理性”,都促使一些农民见缝插针地寻找政策“漏洞”。虽然很多省份都出台了“禁烧令”,但环保部的监测数据却显示“今年秸秆焚烧火点比去年同期增加16.41%”,或许原因就在于此。
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单纯通过实施秸秆禁烧令去“堵”,而不采取相应配套措施去“疏”,效果不大也是自然的。
要想彻底转变农民焚烧秸秆的陋习,尽快摆脱秸秆“禁烧令”有禁不止的窘境,唯有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尤其要在“疏”上下功夫。
一方面,加强对秸秆正确利用的宣传,力求家喻户晓。秸秆中含有大量的有机质、氮磷钾和微量元素,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源。据测算显示,将秸秆翻压还田或覆盖还田,一般能增产10%以上,效果远比焚烧好得多。道理说清楚了,到底焚烧还是处理还田,两相比较,群众肯定会倾向于后者。当然,其中有个关键问题,那就是需要政府帮助农民解决秸秆还田的经费问题,譬如像河北、上海、哈尔滨等省市出台的深耕补贴政策,即是最直接的办法。
另一方面,从源头进行治理,加大秸秆回收与综合利用的力度,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益。相关统计表明,作为一种多用途可再生生物资源,受大型农机不足、收储成本高、企业收储量小等因素制约,目前农作物秸秆的转化利用率不足1%,只有少部分被粉碎还田,85%以上的农作物秸秆最终还是被焚烧。因此,政府一定要在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方面为农民找出路,比如采用市场化手段回收利用秸秆,支持建立“秸秆电厂”,在农村设立秸秆收集经纪人……如果农民能够通过出售秸秆获利,自然也就断了焚烧的念头。
在处理秸秆焚烧这个问题上,政府必须采取“疏堵结合”的策略。也唯有从长计议,摸索出让农民舍不得白白烧掉秸秆的双赢妙计,秸秆“禁烧令”禁而不止的窘境才有望彻底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