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行业协会组织作为文化类非政府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可以在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帮扶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独特社会治理功能;但更为重要的,文艺行业应该在人心的治理,即凝聚社会共识、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治理功能,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是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各级文联及所属各文艺行业协会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二是充分尊重文联各成员单位及广大艺术家的主体地位,想方设法为成员提供发展资源,尽心竭力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对文联的归属感和作为文联成员的荣誉感。三是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和相关执行机制,规范文艺行业协会评奖、评级、资格准入等各类准政府管理行为,增强行业管理信息的透明度,改进行业协会公共事务的新闻传播;同时应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通过开展奖优惩劣,提升文艺行业协会组织的公信力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