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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中宣部、教育部:

    把政治标准作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人员考核的首要标准

    作者:本报记者晋浩天 《光明日报》( 2015年10月14日 06版)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晋浩天)日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就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作出部署。《意见》规定,要把政治标准作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人员聘用、考核的首要标准。确保每年集中政治理论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并重点建设10个左右国家级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培训基地等。

     

        《意见》指出,高校党委要把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和培训规划,要按照政治上强起来的要求,健全政治理论经常性学习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要按照业务上强起来的要求,突出领军人才培养、强化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能力建设、拓展实践锻炼途径,培养一大批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事业的人才队伍。

     

        《意见》明确,要着力提升网络运用能力,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把掌握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操作技术作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必备能力,练就运用“网言网语”参与网络文化建设管理的过硬本领。要切实增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对网上有害信息的甄别、抵制、批判能力。要积极探索建立优秀网络文章在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方面的认定机制,不断形成吸引优秀人才参与网络文化建设的政策导向。

     

        《意见》强调,要完善激励评价机制。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认真研究宣传思想工作专兼职一线人员的工作量计算办法和津贴补贴标准,加大表彰激励力度,建立健全学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表彰奖励办法。严格落实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政策。鼓励和支持专职宣传思想工作干部在职攻读学位、赴国内外研修、交流任职等,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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